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泸县司法局多举措推进社区矫正工作

川南在线2010—2019川南在线  发布时间:2016-12-05

  近年来,泸县司法局坚持以提高社区服刑人员教育矫正质量为重点,多举措推进社区矫正工作深入发展,取得较好成效。截至目前,全县累计接收社区服刑人员1962人,在册社区服刑人员388人,其中缓刑376人、假释8人、暂予监外执行4人,无社区服刑人员脱管、漏管,社区服刑人员再犯罪率控制在0.2%以内。

  推进中心建设,构建社区矫正综合模式

  全面推进以“一队一站三基地”为主体的社区矫正中心建设,充分发挥执法、管理、教育功能,并将社区矫正工作的惩罚性和恢复性有机结合,刚柔并举,构建起社区矫正工作“综合模式”,确保社区矫正工作“双重价值”的实现。一是成立社区矫正执法大队,下辖6个执法中队,履行刑罚执行职责;二是建成社区矫正“温馨驿站”,对社区服刑人员进行集中入矫宣告和入矫前谈话,为有需求的社区服刑人员提供就业创业指导,提供心理咨询、心理辅导、医疗救助及临时安置;三是在看守所建立社区矫正警示教育基地,依托民政部门和敬老院建立社区矫正人员社区服务基地,依托劳动保障部门和齐民农业安置基地,建立社区矫正人员职业技能培训基地。三种基地的建成,为社区服刑人员的教育矫正、社区服务及劳动就业提供了有效的平台和载体。

  坚持资源整合,协调推进社区矫正工作

  将罪犯放置在社区中服刑必然需要充分利用社会各方面的力量,为此,泸县司法局坚持整合资源,充分协调发挥相关部门职能作用,广泛动员社会力量参与社区矫正工作。

  一是健全联系会议、情况通报、信息交流等制度,定期会同公、检、法等部门,研究部署落实社区矫正制度的具体措施,确保各项规章制度统一适用、规范执行。协调公安机关依法解决对社区服刑人员撤缓追逃以及提请治安处罚困难等问题。进一步完善与县检察院“零距离”衔接制度,定期开展联合督查,加强对规章制度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及时发现纠正管理不到位、执法不规范等问题,切实提高制度执行力;二是推进社区矫正机构队伍建设,县编办专编设置社区矫正执法大队,工作人员3人,20个司法所现有司法助理员24人,司法协理员20人,社区矫正工作队伍不断得到充实壮大,战斗力明显提高;三是充分发挥基层群众性组织作用,广泛动员社会力量参与社区矫正工作,全县已建立“老政法”和青年社区矫正志愿者队伍20支,人员285人,逐步建立起了以社区矫正机构执法人员为主体,社会工作者为辅助,社会志愿者为补充的社区矫正工作队伍。

  强化监督管理,提高社区矫正教管实效

  监督管理是社区矫正的关键环节,管理措施得当与否直接关系着矫正效果的好坏。一是实施分类管理。对社区服刑人员进行综合评估,适时调整管理级别,对不同管理级别的社区服刑人员采取不同的监督管理和教育矫正措施,调动社区服刑人员的改造积极性;二是严格考核奖惩。制订实施《社区矫正人员计分考核办法》,形成规范的日常管理奖惩机制,对于积极配合、表现优秀的社区矫正人员,及时提出表扬,评选社区矫正积极分子。对不服从监督管理甚至于重新违法犯罪的社区矫正人员,坚决予以打击和处理;三是利用科技管理。坚持人防与技防相结合,做好社区矫正监管工作,县局为每个司法所配备了执法记录仪,全面开展指纹报到,对社区服刑人员实施电子定位监管,实现了对社区服刑人员的跟踪管理和全天侯监控,防止社区矫正人员脱管、漏管。(泸县司法局)                            

 

编辑:成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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