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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青:挥重拳抵制扶贫领域的不正之风

川南在线2010—2019川南在线  发布时间:2016-12-07

  今年以来,广东省纪委监察厅按照中央纪委和广东省委的部署及要求,把加强扶贫领域监督执纪问责工作摆上重要位置,对扶贫领域违纪问题全面排查并入户核查。1至10月,全省共排查出扶贫领域违纪线索1546条,立案查处344件,给予党纪政纪处分344人,移送司法机关处理30人。(人民网)

  扶贫、脱贫工作事关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成败,近年来,国家对于贫困地区的财政支持力度日益加大:一方面,使一些落后地区和当地老百姓切实享受到改革发展带来的实惠;另一方面,庞大的资金数额也让不少蠢蠢欲动的人红了眼,想尽办法从中“分一杯羹”,将扶贫项目、资金视为“唐僧肉”,处处下“黑手”。除了扣减私分救助金、虚报冒领、截留挪用等涉腐惯用的违法手段外,一些“非典型”的“回扣式”腐败正在成为基层干部蚕食群众利益的新变种,即“吃、拿、卡、要”。

  扶贫领域腐败案件频发,根子还在党员干部身上,尤其暴露出基层干部为民服务宗旨意识的缺失和法纪观念的淡薄。本应为民谋利益,却把手伸向群众利益,这就是典型的因利忘义,是由于理想信念不坚定、党性意识不强、纪律和规矩意识淡漠造成的。一些干部利用身处扶贫一线的职务之便,或串通作假、虚报冒领,或层层截留、吃拿卡要,或克扣私分、优亲厚友,导致扶贫政策遭遇“肠梗阻”。这些“小官贪腐”与老百姓的切身利益息息相关,群众往往反映最强烈。

  其实,扶贫领域的资金漏筛不仅存在于终端,实际上资金链上手握申报、审批权力的各级官员,也极易成为围猎对象,且因为资金审批拨付环节多,一人难以“成事”,往往诱发“窝案、串案”。“权力无论大小,都要关进‘笼子’。” 制度漏洞让扶贫资金“失去准头”,容易被“拐骗”。不少扶贫项目过于粗放漫灌且标准滞后,不但贫困对象底数不清、情况不明,认定标准也比较模糊,扶贫资金和项目指向不准的问题较为突出,容易给造假者、虚报冒领者可乘之机。有的地方虽然建立了扶贫对象监督卡、明白卡等制度,但却重申报审批轻监管检查,有拨款无反馈。资金层层拨付的“去路”清晰,实际如何使用、效益怎样反馈的“回路”却不甚明了,使得扶贫资金使用效率大打折扣,被虚报冒领、骗取挪用、挥霍浪费的几率和风险大大增加。

  笔者认为,广东省纪委监察厅的排查,释放出中央乃至地方纪委出重拳,延续高压反腐的姿态,严惩扶贫领域腐败,坚决整治和查处侵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的强烈信号和坚定决心,得民心、顺民意。(青青)

编辑:成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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