川南在线 发布时间:2019-06-15
本网获悉,今年泸州市为进一步加大失业保险援企稳岗力度,企业职工失业保险技能提升培训补贴进一步降低申领“门槛”、扩大发放范围,将惠及更多人群。
根据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做好当前和今后一个时间促进就业工作的实施意见》文件精神以及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等4部门关于转发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等4部委《关于失业保险支持企业稳定就业岗位的通知》的通知规定,从2019年1月1日到2020年12月31日,泸州市企业职工失业保险技能提升培训补贴申领“门槛”进一步降低,补贴发放范围进一步扩大。
市人社局就业促进与失业保险科科长姚波说:“原来要求要参保36个月,累计缴费年限36个月,从19年开始降到12个月以上就可以了,从原来的只针对职业技能等级证书扩大到国家职业资格类里面的专业技术人员类都可以享受,比如说我们原来企业取得会计类相应的职称,原来是不行的,今年就可以享受。”
据了解,申领技能提升补贴人员须属于企业参保职工,依法参加失业保险,累计缴纳失业保险12个月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泸州企业职工应在初级(五级)、中级(四级)、高级(三级)职业资格证书(部分不区分等级的专业技术职业资格证书,按可聘相应专业技术职务确定等级)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取证之日起12个月内,自行选择到泸州市内各级失业保险经办机构或政务服务大厅失业保险经办业务窗口进行办理。办理时,需本人提交《技能提升补贴个人申请表》、本人身份证原件、社保卡或银行卡、职业资格证书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市就业服务管理局副局长彭坚表示:“2019年截至6月份,泸州市已成功为1005名符合条件的企业职工办理了失业保险支持参保职工技能提升培训补贴政策的落实,总共支出补贴资金155.55万元,其中专业技术类职业资格证书445人,发放培训补贴66.75万元。”
据了解,补贴发放标准仍然维持不变,按照一般职业(工种)1000/1500/ 2000元,以及紧缺急需职业(工种)1200/1800/2500元执行。需要提醒的是,同一职业(工种)同一等级只能申请并享受一次技能提升补贴。(完)
编辑:温华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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