川南在线 发布时间:2011-11-23
日前,泸州市纳溪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出台文件,在全市率先建立城乡低保和城市低收入家庭核查机制。该机制的建立,将有效加强全区城乡低保对象的监督,确保城乡低保“应保尽保,应退尽退”。
城乡居民收入的界定是确定城乡低保对象非常重要的依据,随着社会经济的快速发展,居民家庭收入多元化,由于民政部门缺乏有效的核查手段,对居民家庭收入状况的核查,主要依靠入户调查、邻里走访等形式,而这样的核查方式只能从可供观察的消费行为或生活状态作为评估家庭收入的主要依据,居民的隐性收入、房产信息、银行存款以及其它家庭财产等难以核实。民政部门资源不足的问题日益突出,严重制约着了低保工作持续健康发展。
为破解这一难题,纳溪区创新工作思路,建立政府主导、民政主管、部门协作、社会参与的城乡低保和城市低收入家庭核查机制。民政局将定期提供城乡低保对象基础信息,与工商、税务、住建、交警、金融等十二个部门(单位)进行筛查比对,共享信息资源,了解低保对象收入情况及财产状况,及时取消不符合低保资格的对象。定期召开部门联席会议,通报工作情况,研究工作措施,协调解决相关问题,为真正需要帮助的困难群体提供帮助,提高全区社会救助工作的运行质量。(完)纳溪区民政局 曾晓波
编辑:马庆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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