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泸州市近五年为消费者挽回经济损失798万余元

头条川南在线  发布时间:2021-09-23

泸州市保护消费者权益委员会换届大会暨第六届委员会一次会议召开

泸州市近五年为消费者挽回经济损失798万余元(图1)

  9月23日,从泸州市保护消费者权益委员会换届大会暨第六届委员会一次会议上获悉:近五年来,泸州市各级消委组织受理各类消费投诉3086件,调解成功2678件,涉及金额912万余元,为消费者挽回经济损失798万余元,全力打通了消费维权“最后一公里”。

泸州市近五年为消费者挽回经济损失798万余元(图2)

泸州市近五年为消费者挽回经济损失798万余元(图3)

  在当天泸州市保护消费者权益委员会换届大会上,选举产生了第六届委员会主任、常务副主任、执行副主任和副主任、常务委员和秘书长。泸州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张季頫当选为主任;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局长赖旭刚当选为常务副主任;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副局长徐俭当选为执行副主任;市人大经委主任喻志强等34人当选为副主任;于龙等21人当选为常务委员;陈红等25人当选为委员;黄勇当选为秘书长。

  会上,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局长赖旭刚代表第五届泸州市保护消费者权益委员会作了工作报告。

泸州市近五年为消费者挽回经济损失798万余元(图3)

  赖旭刚在报告中说,泸州市消委会第五届委员会成立以来,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省消委的关心指导下,在社会各界的大力支持下,牢固树立“消费者至上”的理念,认真履行《消法》赋予的8项公益性职责,着眼诉求解决、监督评价、宣传教育、社会共治等重点,积极作为、开拓创新,在保障消费者权益、改善消费环境、提振消费信心、促进经济持续健康发展和社会和谐稳定等方面取得了积极成效。全市消费者满意度指数在全省排名逐年攀升,从2017年的全省排名第七提升至2020年在全省21个市州中排名第一。2020年2月,泸州市消委被中消协授予“2018—2019年度全国消协组织先进”荣誉称号,黄勇同志被授予“消费维权先进个人”荣誉称号。

  赖旭刚在报告中还说,过去的五年,泸州市消委充分发挥组织调解功能,针对消费者维权难、举证难、索赔难等实际情况,努力拓宽投诉及解决渠道,及时化解消费纠纷,积极寻求解决投诉的新途径,全力打通消费维权“最后一公里”。近五年来,全市各级消委组织受理各类消费投诉3086件,调解成功2678件,调解率87%,涉及金额912万余元,为消费者挽回经济损失798万余元,加倍赔偿72件,加倍赔偿金额达19万余元。

  赖旭刚在报告中表示,第五届消委始终秉持“消费维权即是民生”的理念,以当好“娘家人”“撑腰人”、“代言人”为己任,全力为消费者权益保驾护航,为“经济活”增添动能。

泸州市近五年为消费者挽回经济损失798万余元(图3)

  针对下一步工作,赖旭刚表示,消费是畅通循环的“发动机”,消费环境是畅通循环的“润滑剂”,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是全社会的共同责任,维护消费者权益是维护民生民利,也是发展生产力,让我们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按照第六届委员会的安排部署,完善维权服务体系,营造放心舒心消费环境,推动泸州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再开新局、不断迈上新的台阶。(周超文 文/图)


编辑:马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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