川南在线 发布时间:2022-11-21
11月18日,四川省交通运输厅等四部门联合发布通知,泸州市等5市被评为四川省第三批“四好农村路”省级示范市。

江阳区沱江旅游道路被评为“全省最美农村路”
近年来,泸州市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四好农村路”重要指示精神,突出“政府主导、部门主抓、区县主责、群众主动”的“四主创建模式”,推动“四好农村路”示范创建从区域示范引领向全域达标发展转变。目前,全市农村公路总里程达17962公里,成功创建“四好农村路”省级示范市,7个区县全部创成“四好农村路”全国示范县或省级示范县,创成全省首批乡村运输“金通工程”样板县2个,评定市级示范乡镇12个、示范村33个,建成示范路1000余公里。
省级示范市创建历程
2017年,江阳区成功创建为四川省第一批“四好农村路”省级示范县。
2019年,古蔺县被认定为第三批“四好农村路”省级示范县。
2021年,龙马潭区被认定为第四批“四好农村路”省级示范县,纳溪区、泸县被认定为第五批“四好农村路”省级示范县。
2022年,泸州市开展以“酒蕴千里,畅美泸途”为主题的“四好农村路”省级示范市创建活动,推动全域示范创建,江阳区被认定为“四好农村路”全国示范县,合江县、叙永县被认定为第六批“四好农村路”省级示范县,泸州市被认定为第三批“四好农村路”省级示范市。
至此,泸州市7个区县全部创成“四好农村路”全国示范县或省级示范县,成功创建“四好农村路”省级示范市。
政府主导,“三大体系”高位引领
泸州市委、市政府将“四好农村路”示范创建作为“一把手”工程,高位推动各项创建工作落地。“十三五”以来,全市新改建农村公路5957公里,累计完成投资84.6亿元。
一是健全组织领导体系。成立以市政府主要领导任组长,分管副市长任副组长,各区县政府和市级有关部门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四好农村路”示范市创建工作领导小组,市政府常务会议专题研究,全市“一盘棋”统筹推进示范创建各项重点工作。
二是构建政策制度体系。以市政府名义相继出台《关于全域推动“四好农村路”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泸州市创建“四好农村路”示范市实施方案》等系列重要文件,推动示范创建工作制度化、规范化。
三是完善督查评价体系。将构建农村公路高质量发展体系纳入市政府对各区县政府、各区县政府对乡镇政府的目标考核,考核结果与财政补助资金挂钩,对工作推进情况较好的地区给予奖励或增量补贴;对工作推进情况较差的地区,实行约谈、责令整改、扣减补贴等措施,充分发挥激励考核“指挥棒”效应。

古蔺县石屏镇—太平镇公路推动老区发展“加速度”

龙马潭区十里渔湾农村公路
部门主抓,“三项保障”强力支撑
市级各有关部门主动作为、形成合力,共同解决“四好农村路”高质量发展焦点、痛点、难点问题,形成齐抓共管的工作局面。
一是强化创建培育帮扶。市交通运输局作为领导小组办公室,充分发挥指导发展、督导服务、推动落实“三个统筹”作用,推动建立“政府主导、部门协作、共同参与”示范创建工作机制;成立3个工作组,“一对一”指导帮扶有关区县开展示范县创建培育工作,推动“后进赶先进、先进更前进”。
二是强化部门协调联动。市级各有关部门认真履行职能职责,强化专业对口指导,有力有效帮助区县解决实际困难和问题,协同抓好对标补短、强基增效、提升品质等各项工作,为“四好农村路”全域示范创建奠定坚实基础。
三是强化财政资金保障。坚持将农村公路管理养护资金列入市本级财政预算,市本级承担的农村公路日常养护资金1965万元及时足额拨付至各区县,对获得国家级、省级示范县的区县给予项目倾斜并奖励20万元工作经费。开展“四好农村路”示范创建评定工作,对获评市级示范乡镇、示范村、示范路的分别给予50万元、5万元、2万元奖励,激发了县、乡、村“比学赶超”的创建热情。

纳溪区花湖路连接凤凰湖和花田酒地两个国家4A级景区

泸县喻寺镇谭坝村粮油基地农村公路
区县主责,“三个责任”深入推动
各区县立足自身资源禀赋和比较优势,系统实施制度体系建设、路网提质增效、管养改革深化、城乡交通融合、共建共享共治、数字智慧赋能“六大示范工程”,促进示范创建内涵升级,形成“一县一品牌”“一县一特色”。
一是落实示范创建主体责任。围绕“一体两翼”特色发展战略,打造各具特色、相互促进的示范创建精品线路,江阳区、龙马潭区、纳溪区“一体”主体功能区聚焦都市乡村近郊游打造232公里“酒城融合精品线”;泸县、合江县“东翼”主体功能区围绕主动融入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打造205公里“川渝联动样板线”;叙永县、古蔺县“南翼”主体功能区围绕“酱酒+红色旅游+山地康养”打造466公里“长征文化示范线”。扎实推进省级深化农村公路管理养护改革试点工作,江阳区建养一体化和信息化管理、泸县开发公路绿化权、古蔺县公路冠名权出让和企业认养等试点主题成效明显。
二是落实属地安全监管责任。严格落实农村公路交通安全设施与公路建设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的“三同时”制度,实施县乡村道生命防护工程1700公里。常态长效深化道路运输非法经营整治机制,加大联合执法检查力度,确保农村道路运行安全有序。
三是落实路产路权保护责任。建立县、乡、村三级路长制管理体系,推进“路长+警长”试点,建设全市三级农村公路综合管理信息化平台。探索实施零星小修、应急抢修工程与日常保养捆绑招标等养护工程承包模式,引导社会力量参与农村公路养护,农村公路列养率达100%,基本实现“有路必管、有路必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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叙永县水尾镇西溪村产业路促进了乡村旅游
群众主动,“三类活动”全民参与
坚持“创建为民”的理念,充分发动群众、依靠群众,让群众知晓创建、支持创建、参与创建、共享创建成果。
一是推进普惠性养护活动。积极推广专业养护与群众性养护相结合的养护模式,按照村民自愿、民主决策原则,通过设置公益性岗位或采取个人、家庭分段承包等方式对乡道、村道进行日常养护,帮助当地群众创收增收。
是举办公益性宣讲活动。广泛组织开展“5.26”爱路日、爱路护路主题宣传活动,有效提升农村群众爱路护路的知晓度和参与率。发展共享共治的群众参与体系,全市爱路护路的乡规(村规)民约制定率达到100%。
三是实施群众性监督活动。切实发挥农民群众主体作用,落实建设项目“七公开”制度,引导群众参与农村公路工程监督和项目验收,切实增强群众的话语权,使群众成为农村公路发展的参与者、监督者和受益者。
下一步,泸州市将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不断巩固拓展“四好农村路”全域示范创建成效,全力推动“四好农村路”高质量发展,为交通强省建设贡献更多的泸州经验和泸州力量。
(来源:泸州公路)
编辑:李永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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