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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护航“绿水青山”┃龙马潭法院环境资源巡回审判敲响第一锤

头条川南在线  发布时间:2023-06-13

近日,龙马潭法院生态环境资源保护巡回法庭来到长江航运公安局泸州分局泸州派出所,公开开庭审理被告人黄某某、张某某非法捕捞水产品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案。本次庭审邀请了区人大代表、区政协委员、社区干部、群众代表等20余人参与旁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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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情回顾

2022年3月18日23时许,被告人黄某某、张某某利用电瓶、升压器、竹竿等工具,在泸州市合江县某长江水域共同实施非法捕捞。公安机关查获二人渔获物共计31条16.805千克,均已死亡。经鉴定,渔业资源损害价值人民币 17309.6 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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庭审现场,黄某某、张某某对犯罪事实无异议,自愿认罪认罚,自愿承担增殖放流并检讨道歉。法庭以非法捕捞水产品罪依法判处黄某某有期徒刑8个月,缓刑1年4个月;判处张某某有期徒刑6个月,缓刑1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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庭审结束后,审判长以案说法,为旁听群众详细讲解生态司法保护相关的法律法规,认真解答群众关于环境保护的法律咨询,号召社区干部和群众代表将案件的警示教育意义传达给邻里乡亲,达到审理一案、教育一片的法治宣传效果。旁听群众表示,此次庭审是“活教材”,不仅增强了群众生态环保意识、资源保护意识,还更加明确了破坏生态需要承担的法律责任,增强了生态法治观念。

(来源: 泸州市龙马潭区人民法院  文/图 罗洪)

编辑:肖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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