川南在线 发布时间:2023-06-28
6月27日,泸县红十字会团体会员单位泸州福欣医院授牌仪式在福欣医院隆重举行,泸县人民政府副县长、红十字会会长马晋宇,县红十字会党组书记、常务副会长谯春莲,县红十字会党组成员、副会长张守英,泸州福欣医院院长叶明均及三十余名志愿者出席授牌仪式。

授牌仪式上,谯春莲副会长宣读《关于同意泸州福欣医院为团体会员的批复》,并对团体会员权利义务进行说明。

随后,马晋宇授予泸州福欣医院团体会员标牌及红十字志愿服务队队旗,泸州福欣医院正式成为县红十字会团体会员单位,这是一份责任,更是一份担当。


泸州福欣医院志愿者队长刘杨带领志愿者们宣誓,铿锵有力的誓言,表明了志愿者们投身公益的热情。

会上,马晋宇对泸州福欣医院主动承担社会责任的大爱担当表示肯定,并代表县政府向福欣医院和县红十字会表示热烈祝贺。随后提出了三个希望:

一、明确定位,认真履行团体会员权利义务。福欣医院要发挥成为县委、县政府在人道领域联系群众的桥梁和纽带作用,积极传播国际人道法和红十字运动的基本知识,主动承担起在全社会弘扬正能量、引领新风尚的重任,影响更多人参与到人道、博爱、奉献的红十字事业中来。
二、发挥优势,形成独具特色的红十字工作。发挥福欣医院医疗资源优势,结合医疗业务开展人道救助和志愿服务活动,根据困难患者和群众需要,针对性地开展助医助困活动,有实效地送医下基层,畅通医患桥梁,温暖困难群众。
三、强化管理,合力推进红十字事业健康发展。作为团体会员,福欣医院要在泸县红十字会的指导下,依法依章程开展各项红十字工作。要主动参与县红十字会组织开展的红十字事务、志愿服务活动,积极对红十字会的工作提出建议和意见,不断夯实合作与共同发展的基础,提高服务百姓、服务民生、服务社会的能力。让医院红十字工作在医生护士、患者家属和社会群众中有存在感、认同感和追随感,动员院内职工成为红十字会个人会员,争取成立福欣医院红十字会。

泸州福欣医院院长叶明均发言:“泸州福欣医院在建院之初就确立了“福欣非公、福欣为公”的办院理念,五年多来医院援藏、捐资助学、抗震救灾、驰援河南水灾、抗击疫情、救助贫困、助残扶弱等公益事业累计捐款捐物1000余万,受到了各级政府、社会各界人士、广大老百姓的一致好评。未来,泸州福欣医院要加强医院志愿者队伍建设,积极参与到各项社会公益事业,以诚为基、量力而行。顾全大局、服从安排,在不断提升自身业务能力的同时,也将不忘初心,继续秉承“福欣非公、福欣为公”的办院理念,为泸县公益事业贡献绵薄力量。”
(信息来源:泸州福欣医院)
编辑:李永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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