川南在线 发布时间:2021-05-16
5月13日,内江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直属二大队公布一起典型交通肇事逃逸案,提醒广大驾驶人文明驾驶,安全行车。
5月8日晚,胡某驾驶一辆车牌号为川KCD***白色小车从内江东兴区宝森兴城小区出发往田家镇方向行驶,过程中,胡某与坐在副驾驶的妻子因家事发生争吵。
23时30分左右,当胡某驾驶川KCD***白色小车行驶至新观街与红牌路交叉口时,一头撞向道路中央隔离栏,导致该段中央隔离栏损毁。交通事故发生后,胡某并没有报警,而是选择驾车逃离了现场。
▲胡某被行政拘留
内江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直属二大队民警通过走访调查,迅速锁定了嫌疑车辆及驾驶人。在大量的证据面前,胡某当场承认了其在5月8日晚驾驶川KCD***白色小车冲撞新观街与红牌路交叉口道路中央隔离栏后逃逸的事实。
目前,胡某因故意损毁公私财物已被行政拘留。
法网恢恢,疏而不漏。民警提醒广大驾驶人,在道路上发生交通事故,车辆驾驶人应当立即停车,保护现场,造成人身伤亡的,车辆驾驶人应当立即抢救受伤人员,并迅速报告执勤的交通警察或者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心存侥幸肇事逃逸,只会给自己带来更严重的后果。(来源:最内江)
编辑:肖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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