万象川南在线 发布时间:2021-05-24
关于注销陈俊等33人机动车驾驶人驾驶证的公告
按照《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公安部令第139号)的相关规定,宜宾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对下列机动车人员驾驶证予以注销,其持有驾驶证予以公告作废。
特此公告
宜宾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
2021年5月19日
(来源:宜宾公安交警)
编辑:李永鑫
关注川南在线网微信公众号 长按或扫描二维码 ,获取更多最新资讯 其他
【关注】这一刻,感觉比打牌赢了钱还安逸!
我的女朋友被抓了……
担心被查,宜宾一医院副院长患上抑郁症
【警惕】惊呆了,“四姊妹”同天摔断右手!
内江一女子装修遭商家威胁“强卖”?结果——
自贡“无人小摊”两年卖出水果三万斤!
【关注】从一顿火锅开始,泸州大爷被反复折磨11年?
泸州禁毒警察抓捕,两个字振聋发聩:铐几,先铐几!
【警惕】4-5块下肚……,男子中毒全身变“紫”?
“高配变低配”?车主要求退一赔三,结果——
泸州市人民医院苔米托育园开园
泸州雷锋驿站成立 为中老年艺术团队筑起“温馨港湾”
泸州市建筑业协会、泸州市造价工程师协会2025年新春联谊会圆满举行
重磅!泸州云龙机场航空物流出新政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