川南地区综合性网络门户

合江县:养老费用起纷争 人民调解促孝亲

万象川南在线  发布时间:2025-11-17

  近日,泸州市合江县甘雨镇槐花村村民老陈因生病治疗及赡养费用分摊问题,与四名儿子产生矛盾,经甘雨镇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兄弟四人达成差异化赡养协议,共同承担老人生活费及医疗费用,家庭纠纷圆满化解。

  据悉,老陈年轻时凭手艺养家,长期与大儿子共同生活,在经济及手艺上给予其重点支持。随着年事已高,老陈身体日渐衰弱,近日突发疾病住院,产生高额医疗费用。大儿子独自承担前期治疗及日常照料开支后,经济压力陡增,遂提出由其余三兄弟共同分摊费用并按月支付老人生活费。

  其余三兄弟对此表示反对,认为父亲年轻时将主要精力和资源投入大哥家,对自己三人帮扶有限,不愿平摊费用。双方就赡养责任划分及分摊比例争执不下,多次沟通无果后,主动向甘雨镇人民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

  专职人民调解员接案后迅速入户走访,召集兄弟四人面对面沟通。调解员明确释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七条规定,成年子女对父母有赡养、扶助和保护的法定义务,该义务不因父母抚养付出差异而免除;《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第十四条也要求赡养人履行经济供养、生活照料和精神慰藉义务。成年子女对父母有赡养、扶助和保护的义务,赡养义务不因父母的抚养付出差异而免除,子女应根据自身经济条件合理分担赡养责任。

  随后,调解员结合情理劝导,指出赡养老人是传统美德亦是法定义务,同时考虑到老陈对大儿子帮扶较多、其仍承担主要照料责任的实际,提出“责任与付出相匹配”的分摊方案。经耐心调处,兄弟四人放下隔阂,达成一致协议:按各自经济条件,以不同比例共同分摊老陈医疗费用及后续护理费,每月支付相应生活费。协议签订后,四人当场兑现首期费用,家庭关系重归和睦。(何纤)

编辑:李永鑫


关注川南在线网微信公众号
长按或扫描二维码 ,获取更多最新资讯 其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