川南在线 发布时间:2021-08-14

喊道:“就是他推的!”
到底发生了什么?
近日,江阳区公安分局大山坪派出所接到社区工作人员报警,称一女子拒不配合防疫工作,推搡工作人员。接警后,民警立即赶往现场。

据报警人回忆,事发当时,工作人员按照规定,示意正准备进入该市场的女子李某出示健康码。由于李某使用的老年机无法出示健康码,工作人员告知李某登记身份信息及电话号码后才能进入。李某谎称自己没有携带身份证,不记得身份证号码、家庭住址及电话号码,拒不配合登记相关信息。

按照要求,工作人员未允许李某进入市场,李某便以各种理由往市场内闯,推搡工作人员,并出言谩骂,见此,工作人员拿出手机记录现场情况。由于受到阻拦,李某一边骂一边准备离开,途中她伸手打落工作人员手中的手机,并将其推倒在一旁的水池中。

工作人员立即报警,并告知李某等待警方到场处理。李某见状,竟自己倒地,并指责是工作人员将她推倒在地。

随后,民警到达现场,将李某带回派出所进一步调查,李某如实供述了自己的违法事实。

目前,违法行为人李某因阻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依法执行职务,已被江阳警方依法行政处罚。
法律链接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
第五十条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警告或者200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处5日以上10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500元以下罚款:
(一)拒不执行人民政府在紧急状态情况下依法发布的决定、命令的;
(二)阻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依法执行职务的;
(三)阻碍执行紧急任务的消防车、救护车、工程抢险车、警车等车辆通行的;
(四)强行冲闯公安机关设置的警戒带、警戒区的。
阻碍人民警察依法执行职务的,从重处罚。
(来源:平安江阳)
编辑:邱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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