川南在线 发布时间:2021-10-27
电信网络诈骗花样不断翻新,屡禁不止,让人防不胜防、深受其害。
在形形色色的电信网络诈骗案件中,电话卡、银行卡是违法犯罪的必备工具,个人出租、借出或出售银行卡,可能会涉及刑事犯罪,但仍有人心存侥幸、明知故犯。
前不久,22岁的邓某因涉嫌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被内江市资中县公安局依法传唤。此前,邓某将自己名下的银行卡出售给周某用来从事电信网络诈骗活动,2021年6月,周某被公安机关抓获,其用来洗钱的银行卡也随之被公安机关依法冻结。
事发后,邓某主观认为此事与自己无关,自己只不过是提供了银行卡给周某使用,周某锒铛入狱,自己只需要去银行将卡解冻就可以了,殊不知其出售自己银行卡帮助电信网络诈骗犯罪的行为已经被公安机关掌握。
2021年9月底,邓某来到银行找到工作人员要求将其银行卡解冻,并因此事与银行工作人员发生争执,资中县公安局刑警大队接到银行工作人员提供的线索后,立即派出办案民警前往银行将邓某依法传唤到公安机关接受调查。目前,该案正在进一步办理,邓某将为自己的行为付出代价。
根治电信网络诈骗这颗“毒瘤”,要从根本上严厉整治滋生电信网络诈骗的土壤,“断卡”行动,是阻断电信网络诈骗的第一道安全阀门。资中县公安局将继续聚集各方优势,通力合作,果断出击,用法律的威严、技术的力量,打掉犯罪分子的嚣张气焰,为老百姓守好“钱袋子”。
警方提醒:
公民要提高警惕,防止个人信息被不法分子盗用,更不能为贪图小利出售、出借自己的银行卡,一旦构成违法犯罪,必将被追究法律责任。(来源:最内江)
编辑:李永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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