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返乡不报备多次出入公共场所!内江东兴区一女子被行拘

万象川南在线  发布时间:2022-09-04

9月3日,内江日报全媒体记者从内江东兴区警方获悉,9月2日,内江东兴区警方依法查处一起违反疫情防控规定的案件。

8月24日21时许,张某某(女,52岁,东兴区人)乘坐高铁从成都返回内江,未按要求主动报备并落实居家隔离措施,8月25日,张某某多次出入公共场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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询问情况

此外,在流调工作人员对其进行询问时,张某某还故意隐瞒、编造虚假行程轨迹,其行为给内江东兴区防疫工作带来巨大风险隐患。

根据内江东兴区警方调查核实,张某行为已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内江东兴区公安机关现已依法立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五十条之规定,对张某某予以行政拘留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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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依法处理

内江警方提醒,疫情防控非常时期,希望广大群众理解、支持、配合疫情防控工作,这也是每个公民应尽的社会责任和义务,要服从疫情防控工作人员的指示,主动报备,服从核查等措施。对于违法犯罪行为,公安机关将从重从快,依法严厉打击,绝不姑息。

新闻多一点:

内江东兴区两个公共场所

未落实疫情防控措施被处理

日前,由内江东兴区文广旅局、区公安分局、区市场监管局、区商务局、区文化执法大队、区卫生执法大队和西林街道抽调人员组成的东兴区疫情防控联合执法组,在对某东方足浴店和某艺人足浴店检查时发现,两个场所的工作人员在工作中不认真履行疫情防控相关要求,对进店人员不按规定扫场所码、出示健康码和行程卡,让还处于居家隔离状态的人员进店消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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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理涉事场所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五十条第一款第一项之规定,“拒不执行人民政府在紧急状态情况下依法发布的决定、命令”,内江东兴区依法对两个场所处以二百元罚款,并责令其根据疫情防控要求立即整改。

在疫情防控的特殊时期,通过收集居民信息,了解居民情况是防控疫情的重要措施。扫“场所码”,出示“健康码”和“行程卡”,是有效应对当前疫情防控形势、进一步织密织牢疫情防控网、建立健全常态监测机制、方便人民群众疫情期间安全有效出行的有效形式。公安机关呼吁各类人员、流动场所及广大市民严格遵守疫情防控要求,确保出行安全有序。

内江东兴区警方有关负责人表示,下一步,内江东兴区公安机关将持续加大对违反疫情防控相关政策违法行为的打击力度,对违反防疫规定、隐瞒行程、破坏防疫等违法行为,一经排查或大数据推送发现的人员,将依法予以严厉打击。

(来源:最内江)

编辑:邱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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