川南在线 发布时间:2023-12-27
泸州市龙马潭区人民法院在执行泸州市龙马潭某钢管扣件租赁站、泸州某模具租赁有限公司与贵州某建筑工程有限公司租赁合同纠纷案过程中,向贵州某建筑工程有限公司送达了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该公司既未主动履行案款,也未向法院履行财产报告义务。
龙马潭区法院向该公司发出将采取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限制高消费措施的预警。该公司担心被采取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限制高消费措施后,影响法定代表人正常出行,影响正在某地进行的投标磋商事宜,立即支付案款608万元。(熊兵)
编辑:李永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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