川南在线 发布时间:2021-07-28
近日,中共中央组织部印发《关于在防汛救灾中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战斗堡垒作用和广大党员先锋模范作用的通知》。其中强调:灾情特别严重的地区,要组织机关党员干部下沉防汛救灾一线,推动第一书记、驻村工作队就地转化为防汛救灾队,带动广大群众战胜灾害、渡过难关。(7月26日 《人民日报》)
随着河南暴雨致灾,各地纷纷发出洪灾、内涝预警,数十万名群众生命财产受到严重危害,防汛形势十分严峻。令人欣慰的是,在灾情严重地区,领导干部靠前指挥,党员干部闻令而动,为人民群众构筑出防汛一线最坚实的保护墙。但从笔者调研情况来看,普通受灾地区的乡镇、村(社区)党员干部全员出动,却鲜有机关党员的身影。
汛情就是命令,抗洪就是责任。对于受灾地区来说,无论灾大灾小都会对人民群众的伤害,“一头忙一头闲”的现象实质上是一种分工不均、合作不畅的具体表现,也是上级组织单位统筹协调能力较弱的综合体现,不仅会滋生干部队伍内部的负面情绪,更会使得救灾力度不足。笔者认为,无论是哪一岗位的党员干部在面对危难时都应全员出动,切实做到迎难而上,守土有责。
此次《通知》中,直接明确“机关党员”防汛职责,是鲜有的,也是对此次防汛工作提出的深层次要求。因此,机关党员也应在防汛一线站在前,干在前,充分发挥出党员干部先锋模范作用。一方面,要划清责任分工,做好人员安排,将有特殊业务工作的同志除开,将其余同志以散布形式下沉到需要人手的镇街或村(社区),协助开展相应救灾工作,这是鼓励机关党员“站在前”。另一方面,要在防汛救灾过程中充分发挥单位优势,及时上报问题难点,有效协调救灾资源,帮助解决救灾难点,这是推动机关党员“干在前”。
既有要求,也要有奖励。地区各级党委组织部门需持续做好政策福利跟进工作,极大调动机关党员冲锋一线的主动性与积极性。要立足职责、主动作为,注意在防汛一线考验考察党员干部,把在防汛救灾中的表现作为评价干部的重要依据,把真抓实干的好干部选出来;要多摸排防汛工作中的先进机关党员典型与优秀机关党组织,广泛宣传其感人事迹,及时进行表彰奖励,营造冲锋一线、勇于斗争、奋勇争先的浓厚氛围。要积极指导下级机关党组织组织发现和考验入党积极分子,对在防汛工作中表现突出、符合条件的机关同志,及时发展入党。(四川省泸州市合江县凤鸣镇人民政府 罗淇尹)
编辑:李永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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