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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泸州市龙马潭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党组关于巡察整改情况的通报

资讯川南在线  发布时间:2023-06-05

  根据区委统一部署,2022年9月27日至10月27日区委第三巡察组对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党组进行了巡察,并于2023年2月23日向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党组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察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一、高度重视,压实整改工作责任

  (一)统一思想,迅速行动。按照区委第三巡察组要求,迅速全面开展整改工作。一是立即召开局党组(扩大)会专题研究,统一干部职工思想认识,就整改工作进行全面安排部署。二是成立整改工作领导小组,成立由局党组书记、局长任组长,班子成员任副组长,各股室队负责人任成员的巡察反馈问题整改落实工作领导组。三是组织召开高质量的民主生活会,会前广泛开展谈心谈话,收集意见建议,就巡察指出的问题进行集体约谈或提醒谈话;会上,班子成员结合区委第三巡察组反馈的问题,深入剖析,查摆问题,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会后,班子成员就巡察反馈意见和民主生活会上查摆的问题进行认真整改,推动整改工作落实落细。

  (二)聚焦问题,明确责任。一是紧紧围绕巡察反馈的意见和整改工作要求,制定了《中共泸州市龙马潭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党组区委第三巡察组巡察反馈问题整改落实工作方案》,针对3方面共计37个问题制定103条针对性措施,逐条逐项分解到股室,落实到人员,做到整改内容明确、完成时限明确、责任人员明确、工作要求明确。二是于2023年3月起,在全区城管系统开展为期3个月的集中教育整顿活动,现已完成前三阶段整顿,形成“调研台账”10余条,征集意见建议20条,收集剖析材料266份,问题整改清单266份,组织开展专题培训5期,受训人员超过800人次,覆盖面100%。

  (三)突出重点,扎实推进。在全面落实整改工作的同时,把握重点,能够立即整改的问题立即整改,不能立即完成的问题明确整改阶段,逐步整改。实行问题整改“周调度”和“月反馈”,安排专人每周收集反馈整改情况,利用党组会或局长办公会等形式在班子成员间沟通问题整改情况、存在的问题、需要注意的事项等,确保了整个整改工作有条不紊、保质保量进行。现已完成3方面37个问题的整改,整改率100%。

  (四)健全机制,注重长效。针对巡察反馈的薄弱环节和突出问题,在抓好整改、解决问题的同时,坚持举一反三,建立健全治根本、管长远的制度体系,积极把各项整改成果总结好、巩固好,进一步加强班子自身建设,全面改善综合执法队伍工作作风,提升综合执法人员工作水平。共计新建信访投诉、安全管理、资产管理、执法文书管理等方面17个制度机制,新修订值班、公务用车、招采实施等方面7个制度机制。

  二、立行立改,抓实整改工作措施

  (一)聚焦党的理论路线方针政策和党中央、省委决策部署在基层贯彻落实情况方面。

  1. 关于“对标看齐意识不强”的问题。一是制定《泸州市龙马潭区综合行政执法局信访工作分析研判制度》,加强跟踪督办和问效,配套开展信访投诉工作培训会,持续抓好信访投诉案件受理、交办、办理。今年以来,组织召开信访研判1次,发出通报1期,受理信访案件476件,办结率99.78%,受理率同比下降3%。二是制定印发《2023年教育培训计划》,把理想信念教育纳入教育培训计划和作风集中教育整顿活动,现已完成习近平法治思想、财经法规、执法人员行为规范等专题培训。三是开展集中教育整顿专项活动,设立4个督查小组,对股室队问题查找不认真、违反有关纪律要求、审核把关不负责等行为严肃处理,现已发出工作提示2期,通报1期。切实整改“学用结合不紧”“自查自纠流于形式”等问题。

  2.关于“对意识形态和保密工作重视程度不够”的问题。印发《龙马潭区城管领域网络舆情应急处置方案(试行)》《龙马潭区综合行政执法局网络安全应急预案》,将网络舆情应急处置工作纳入年度督查计划,将网络安全纳入日常安全检查计划。制定《突发事件信息报送制度》,组织开展值班工作和突发事件信息报送培训,着力解决干部职工收集、上报突发事件关键信息能力不足的问题。通过理论学习中心组再次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密法》《保密法实施条例》等,严格落实领导干部保密工作责任,对涉密文件及时签批、及时分解任务。组织召开全局保密工作会、重要保密岗位培训会,分析保密工作风险点。对涉密人员队伍进行精简,细化、完善涉密收文台账。

  3.关于“贯彻执行上级政策存在差距”的问题。

  一是针对“违规收取已免收的城市道路占用费”问题,我局已通过登报、电话、公示公告等方式通知涉企及个人于2022年10月退费94919.9元,剩余19301.5元因部分单位和个人明确放弃,已于2022年11月上缴国库。

  二是针对“落实污染防治要求不坚决”问题,将“农村地区约600个垃圾坑、池的拆除工作”纳入第二轮《泸州市龙马潭区城乡环卫一体化》(2023—2026年度)外包服务项目具体服务内容,待新一轮服务外包公司进场后,将开展剩余垃圾坑的统一拆除工作,并安排专人负责特兴、石洞、罗汉、金龙、双加露天垃圾坑拆除处理工作,限期督办拆除。同时落实专人强化对乡镇污水处理厂的运营监管,对全区乡镇污水处理厂每周不少于一次巡查,会同属地街镇对乡镇污水处理厂运行情况进行考核,将考核结果与费用挂钩,确保全区乡镇污水处理厂标准化运营,水质达标排放。

  三是针对“对重点行业领域安全隐患失管失察”问题,每月召开安全生产会议,每季度进行安全形势研判,修改完善安全生产多个重要文件,签订安全生产责任承诺书,动态纪实股室队安全生产履职台账,引入行业专家查找安全隐患和专业性问题,建立全员安全责任链条,补齐安全生产工作制度短板。同步将城市规划区范围内、外市政排水设施安全运行和维护管理日常监管责任明确分别由区市政工程队和局市政股负责,印发《全区城镇市政排水管理实施方案(试行)》,进一步健全完善全区城镇公共排水设施建设、移交、维护管理的责任体系,逐一落实企业(单位)主体责任、属地管理责任、行业监管责任;将乡镇、城区市政排水设施维护管理委托三方公司专业维护管理,每月对维护管理情况进行考核,加强城镇市政排水管网、污水泵站、化粪池等重点有限空间隐患常态巡查;明确《企业有限空间作业专项整治内容清单》,督促指导行业企业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生产管理制度、操作规程,严格落实安全整改闭环管理。目前累计对市政排水管网、商业运行污水处理厂、泵站巡检230余次,完善有限空间作业警示标识130余块,落实68座泵站在线视频喊话监控安装,联合属地街镇、相关企业开展有限空间作业应急演练2次。

  4.关于“坚持党的全面领导有所弱化”问题的整改。通过理论学习中心组再次学习《中国共产党党组工作条例》和民主集中制,要求党组成员树牢大局意识,加强沟通交流,将《条例》作为工作开展准绳,自觉加强理论和业务知识学习,按照股室队职责分工和实际工作情况,梳理制定出定人定岗定责文件。同时结合我局实际情况,围绕全年重点和中心工作,印发《调研联系制度》,推动领导干部进一步掌握实情,有效防止决策偏差。此外,针对“车辆管控不严”的问题,通过完善公务用车管理制度,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要求各车属股室队负责人切实履行管理职责,强化安全驾驶教育和驾驶人员管理。同时实行一车一台账,实施定点车辆维修保养,完善车辆油耗、维修、车险、里程数台账定期对车辆用油、行驶里程进行对比检查,提高车辆的使用效率。

  5.关于“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不力”问题的整改。针对“突击发放已经停止执行的加班费、值班费”“单位承担应由个人退回的奖金和应缴纳费用”的问题,2023年1月已清退违规报销的费用5.52万,退归垫目标绩效奖100200元和失业保险10024.57元,今后将进一步严格遵守财经纪律,加强资金发放审核审批,坚决杜绝违反财经纪律的行为。

  6.关于“执法规范化建设不到位”问题的整改。一是印发《十不准》《五条禁令》,制定作风整顿活动学习清单,规范执法人员行为,增强文明执法能力。二是制作《调查终结报告自由裁量范本版》,进一步规范执法办案流程,要求各执法队遵守法定程序,依法行使自由裁量权。三是整合法规股、投处中心的人员,强化组织领导,优化人员结构,调整人员分工,确定专职法制人员,为下一步全面提高依法行政水平打下了坚实的基础。四是召开作风纪律整顿工作会,对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和执法全过程记录、执法行为规范等进行培训,对作风整顿工作再强调,对之前与经营户发生肢体冲突的人员进行批评教育,责令进行书面检讨,同时强化检查暗访力度,倒逼队伍廉洁从政、依法行政、为民执法。五是针对“执法缺力度”问题,召开案件专题分析会,对重大、复杂案件分析研判,要求各执法队举一反三,加大违法建设治理力度,今年1-5月,共开展违建治理宣传25次,立案15起,结案12起,拆除违法建设近8000平方米,罚款81万余元。

  (二)关于“聚焦群众身边腐败问题和不正之风方面”问题的整改。

  7.关于“大宗物资采购监管不力”问题的整改。一是召开政府采购培训及政府采购廉政约谈会,学习政府采购法、采购流程、政府投资项目管理制度等内容,增强干部职工廉政守法意识和招采业务水平。二是印发《招采实施细则》(2023年版)《泸州市龙马潭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关于进一步加强项目管理工作的通知》等,进一步规范我局政府采购行为,同步明确计财股强化监督检查,及时纠正不按内控执行的行为。三是针对“对供应商的履约监管不到位”问题,按合同约定及时终止合作,从后期未拨付的款项中,按条款扣除相应费用9000元,并按《招采办法》重新招标确定运营维护单位,严格合同履约情况管理,强化监督检查和考核逗硬。

  8.关于“执行政府采购项目不严格”问题的整改。一是按规定严格履行政府采购及招投标管理程序,做到应采尽采。二是加强招标文件会审,杜绝随意设置加分条件,截至2023年5月19日,对8个政府采购项目招标文件进行了会审。三是严格审核采购需求股室提供的需求清单,最大限度的对采购需求细化、量化,加强招标文件论证,具体项目具体要求,避免评标专家的自由裁量权过大,截至2023年5月19日,对8个政府采购项目,均组织专家进行了需求论证。

  9.关于“工程建设项目中存在漏洞”问题的整改。通过“请进来、走出去”等方式,加强对《工程项目管理办法》、招投标实施条例等学习,组织专家对项目进行论证,提高项目设置条件和预算控制的合理性。二是加强招标文件会审,加大采购管理行为的监督,坚决防止以不合理条件限制、排斥潜在投标人的情况。三是加强项目工程专业学习,增强项目管理人员业务能力和责任心,并明确项目责任人,层层落实责任进一步加强项目全过程监管,强化项目进度、质量、安全、资金拨付等的管理。

  10.关于“内部控制管理存在问题”问题的整改。针对“市政材料日常管理存在重大漏洞”问题,重新制定了《材料出入库管理制度》《材料入库登记台账表》《材料出库登记台账表》《材料每月盘存登记台账表》等,明确市政材料日常管理责任人和具体工作职责,加强定期不定期监督检查,发现问题及时督促整改。针对“超标准发放值班费”“报销差旅费不规范”的问题,已清退违规报销的费用3610元、清退超范围、超标准的费用5336元,下一步将加强审核监管,提升财务人员履职能力,有效发挥财务监管职责,加强资金发放审核审批,杜绝违规发放。针对“固定资产未入账”问题,再次组织干部职工学习《行政单位会计制度》,定期清理固定资产,加强动态管理,确保应入尽入。

  11. 关于“上轮巡察反馈‘化整为零方式规避政府采购’的问题”问题的整改。一是组织学习《政府采购法》和《四川省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标准》等采购系列规章制度,并对各股室队负责人进行廉政谈话提醒。二是进一步健全招采制度,织密监督体系,优化工作流程,规范采购行为。三是严格按照采购相关规定,做到应采尽采、应采必采,严禁化整为零,杜绝此类行为再次发生。巡察结束至今,实施采购项目8个,节约财政资金184.35万元,财政资金节约率达17.69%。

  (三)关于“聚焦基层党组织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方面”问题的整改。

  12.关于“党建引领作用发挥不好”问题的整改。一是严格落实民主生活会相关制度,坚持会前学习,广泛征求意见,主要领导充分与班子成员交心谈心,打消班子成员不敢大胆开展批评的顾虑,切实提高民主生活会质量。二是主动到区直机关工委请教学习,探讨2023年机关党建工作和发挥机关党建品牌作用的具体方向、思路,进一步完善“三级五岗”责任,提升党建业务水平,并加快推进“大城细管·精绣龙马”机关党建品牌完善,积极打造“大城细管·精绣龙马”机关党建特色品牌文化墙。目前完成主题党日活动3次、支部书记讲党课2次、红色基地现场教育1次,专题学习5次;规范完成党委补选和两个党支部换届工作。

  13.关于“管党治党责任落实不到位”问题的整改。一是召开2023年党风廉政建设专题部署会,提出防范、控制廉政风险点的举措,全面规划部署2023年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完成领导干部目标责任书和一般干部个人党风廉政承诺书签订。二是严格履行“一岗双责”,强化班子成员主体责任意识,依托作风集中教育整顿活动,开展1次廉政风险点查找,切实加强干部队伍的教育、管理和监督。目前收取个人剖析材料266份、问题整改清单266份,给予提醒谈话、批评教育8人次。三是进一步完善监督落实机制,全面梳理2018年7月至今100万元以上工程和政府采购项目,建立项目台账,加强对重大案件审核监督,主动接受派驻纪检组监督。制定局《理论学习制度》和《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制度》,进一步增强制度约束力和执行力,实现以制度规范行为,以制度管人理事。同时整合专职督查人员、机关纪委力量,组建督查工作组,印发《2023年督查工作计划》,以跟办、抽查、“回头看”等方式,开展日常工作督查21次,督促完成2019—2020年期间被通报批评扣除绩效但未处理到位的9名违纪人员的绩效进行补扣。

  14. 关于“上轮巡察反馈‘讨论不充分,一把手末位发言制执行不好’的问题”的整改。通过理论学习中心组再次学习《中国共产党党组工作条例》,将党组工作条例作为工作开展准绳,加强党性教育,增强服务意识。二是制定《党组议事规则》,强化议事规则的执行力,严格按照《党组议事规则》召开党组会,严格落实一把手末位发言。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电话:0830-2511652;通讯地址:泸州市龙马潭区春雨路一段240号,邮政编码:646100;电子邮箱:236623164@qq.com。

中共泸州市龙马潭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党组

2023年6月5日

编辑:李永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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