川南在线 发布时间:2026-05-22
为深刻汲取各地烟花爆竹事故教训,泸州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近日印发《泸州市烟花爆竹全链条“打非治违”专项行动实施方案》,决定即日起至2027年3月底,在全市范围内开展专项整治,严厉打击生产、经营、运输、燃放及产品质量等各环节的突出非法违法行为。
此次行动通过“严厉打击一批非法违法行为、关闭退出一批违法从业单位、清理销毁一批超标违禁产品、集中曝光一批典型案例、通报约谈一批问题突出地区”,推动烟花爆竹安全形势持续稳定。整治重点覆盖生产源头到终端燃放全链条,包括易制爆危险化学品非法销售、非法生产烟花爆竹、批发企业超量储存和违规配送、零售点“下店上宅”及销售专业燃放类产品、无证运输、违规燃放、网络平台违规发布销售信息、产品质量不合格等突出问题。
专项行动分阶段推进。起底排查阶段,督促企业全面自查自纠,监管部门全覆盖检查验收,同时做好高温汛期安全防范;集中攻坚阶段,开展问题隐患“回头看”和超标违禁产品专项清理处置,对整改不到位、虚假整改的企业依法从重处罚;持续巩固阶段,紧盯元旦、春节、元宵节等重点时段,开展旺季专项检查和跨部门联合“打非”行动,保持高压态势;2027年3月为工作总结阶段,系统梳理成效,健全常态化监管和闭环整改等长效机制。
按照方案要求,公安、应急管理、交通运输、市场监管、网信、邮政管理等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强化协同联动,依法采取罚款、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吊销许可证等处罚,并严格落实“一案双罚”。涉嫌犯罪的,及时移交公安机关追究刑事责任,彻底斩断非法利益链条。同时,充分发挥基层网格员力量,对城乡接合部、城中村、行政交界等重点区域,以及有非法生产前科人员等实施拉网式排查。对查获的超标违禁产品,由公安部门牵头妥善封存并销毁。
泸州市还将加大宣传曝光力度,通过传统媒体和新媒体平台广泛宣传专项行动要求,公布典型案例和举报电话。对核实的举报线索,按照《泸州市安全生产举报奖励办法》迅速落实奖励,引导群众自觉抵制、积极举报非法违法行为,营造全民参与“打非”的良好氛围。
(来源:泸州应急管理 文:朱索)
编辑:李永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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