川南在线 发布时间:2026-06-01
5月22日,四川省人民政府公布第十批省级文物保护单位名单及部分省级文物保护单位更名名单(川府函〔2026〕101号)。泸州市共有11处不可移动文物成功入选第十批省级文物保护单位,其中1处并入原已公布省级文物保护单位。至此,泸州市省级文物保护单位数量进一步增加,类型更加丰富,充分彰显了泸州作为国家历史文化名城的深厚底蕴。
新增省级文物保护单位11处:江阳区川南人民图书馆旧址、泓立槽坊窖池群;龙马潭区泸州老窖罗汉窖池群;纳溪区丰乐牌坊;泸县川南师范学堂燕子岩旧址、泸坊槽坊酒窖池;合江县榕山城遗址;叙永县叙永盐马古道遗址、红军长征过营盘山驻地旧址、旺龙梯田。新增并入原已公布省级文物保护单位1处:古蔺郎酒惠川糟房窖池群和郎泉井并入第七批省级文物保护单位天宝储酒洞和地宝储酒洞。

江阳区川南人民图书馆旧址

江阳区泓立槽坊窖池群

龙马潭区泸州老窖罗汉窖池群

纳溪区丰乐牌坊

泸县川南师范学堂燕子岩旧址

泸县泸坊槽坊酒窖池

合江县榕山城遗址

叙永县叙永盐马古道遗址

叙永县红军长征过营盘山驻地旧址

叙永县旺龙梯田

古蔺郎酒老作坊遗址
本次泸州市新增的省级文物保护单位涵盖古文化遗址、古建筑、近现代重要史迹及代表性建筑、其他(酒窖池、梯田)等多种类别。时间跨度从南宋至近现代,进一步丰富了泸州文物体系,具有重要的历史价值和学术研究意义。泓立槽坊窖池群、泸州老窖罗汉窖池群、泸坊槽坊酒窖池等酒文化遗存,也凸显了泸州作为中国酒城的独特地位。
下一步,泸州市将认真落实“保护第一、加强管理、挖掘价值、有效利用、让文物活起来”的工作要求,对文物保护单位建立记录档案,落实专门机构或专人负责管理,切实做好文物保护、管理和合理利用工作,让泸州珍贵文物资源在新时代焕发新活力、绽放新光彩。
(来源:文旅泸州)
编辑:李永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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