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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泸州市有奖发票试点活动结束安排的公告

资讯川南在线  发布时间:2026-07-17

关于泸州市有奖发票试点活动结束安排的公告

  根据全国有奖发票试点工作统一部署,依据《泸州市商务和会展局关于开展泸州市有奖发票的公告》相关安排,泸州市有奖发票试点活动(以下简称:试点活动)将于2026年7月31日(星期五)24:00结束。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发票上传截止时间

  发票上传通道将于2026年7月28日(星期二)23:59关闭。请参与试点活动的个人消费者,务必在截止时间前,通过“酒城e通APP”、支付宝或云闪付平台完成有效发票上传核验。通道关闭后,不再受理发票上传。

  二、抽奖时间安排

  国家试点奖(含:即时奖和定时奖)、泸州市促消费特别奖(即:市级叠加奖)均在2026年7月30日(星期四)前完成最后一次抽奖,中奖结果同步公布。

  三、奖金发放与逾期处理

  试点活动的奖金将于2026年7月31日(星期五)9:00前完成发放。请中奖消费者密切关注参与APP的消息通知和泸州市商务和会展局官网公告。

  对因个人账户异常原因导致奖金发放失败的,中奖消费者应于2026年7月31日(星期五)14:00前更换兑付渠道(登录发票上传平台,在“我的发票—已上传发票”中重新提交),或拨打0830—2593288、0830—2276058服务热线咨询,或前往泸州市泸州银行任一网点咨询解决。逾期未成功领取奖金的,不再补发。

  四、违反试点活动规则行为的处理

  对已红冲发票但未退回奖金的消费者,请务必于2026年7月31日(含)前,按上传发票平台页面的指引足额退还款项,并解锁账户上传功能。逾期未足额退回的,将由有关机关依法依规处理。

  五、特别提醒与后续活动

  (一)泸州市促消费特别奖(即:市级叠加奖)抽奖活动与试点活动同步结束。

  (二)试点活动结束后,我市将接续开展市级有奖发票活动,具体详情请关注泸州发布微信公众号、川江号客户端、泸州日报和泸州市商务和会展局官网。

  特此公告。

泸州市商务和会展局

2026年7月16日

(信息来源:泸州市商务和会展局)

编辑:李永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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