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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效办成一件事 | 泸州申请公租房“一件事”:告别多头跑,安居更简单

资讯川南在线  发布时间:2026-10-20

申请公租房“一件事”,三步申办指南

  泸州市积极响应国、省关于“高效办成一件事”工作部署,实施申请公租房“一件事”,通过部门协作、信息共享、流程再造,实现“一次申请、一套材料、一网(窗)受理、一表反馈、一次办结”的服务模式。

  下面,大家一起走进申请公租房“一件事”!

明确保障对象和申请材料

  保障对象:

  分散供养特困人员,城镇低保、低保边缘、中等偏下收入家庭中住房困难家庭,以及新就业无房职工和在城镇稳定就业的无房外来务工人员(含农民工)。

  1.分散供养特困人员以及城镇低保、低保边缘家庭中住房困难家庭是指落户城镇满1年以上,经民政部门认定,且人均住宅建筑面积17㎡以下的家庭;

  2.城镇中等偏下收入家庭中住房困难家庭是指落户城镇满1年以上,家庭年人均可支配收入低于上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以统计部门发布的数据为准),且人均住宅建筑面积17㎡以下家庭;

  3.新就业无房职工是指毕业年限未满60个月(从毕业当月起计算),在辖区内稳定就业、无自有住房的全日制大中专院校及职业技术学校毕业生;

  4.在城镇稳定就业的无房外来务工人员是指城市规划区内农业户口或非城市规划区户口,在辖区内稳定就业且居住满半年以上、家庭年人均可支配收入低于上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以统计部门发布的数据为准),且在城镇无自有住房的家庭。

  具有以下情形之一的家庭,不列入公租房保障范围:

  1.2年内通过出售、赠与、离婚析产等方式转让过房产的(截至申请之日);

  2.2年内采取货币补偿方式达成征收补偿协议且补偿到位的(截至申请之日);

  3.两代以内直系亲属拥有2套及以上住房,且人均住宅建筑面积达到34㎡以上的;

  4.租住国有公房的;

  5.正在享受其他保障性住房实物配租的;

  6.拥有营业用房、办公用房、生产用房的;

  7.五年内被认定为住房保障失信家庭的。

  申请材料:

  1.申请人及家庭成员有效身份证件(线下窗口办理时需提供原件);

  2.泸州市公租房申请审批表;

  3.公租房申请及核对授权书;

  4.个人委托授权及法律责任声明书(在线下窗口委托代办时提供);

  5.家庭(个人)收入证明(包括但不限于工资流水等);

  6.家庭(个人)财产证明〔名下有房、有车的需提供,包括但不限于房产证明、购房合同、车辆保单、购房(车)凭证;唯一住房被鉴定为D级危房的需提供鉴定报告等〕;

  7.婚姻登记证明(包括但不限于结婚证明、离婚证明、法院判决书等);

  8.住房租赁合同(申请住房租赁补贴时提供);

  9.学历证明(新就业无房人员提供,《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或其他证明材料);

  10.优先、特殊人员(如:工匠、劳模、消防等)证明材料;

  11.残疾人还应提供由残疾人联合会核发的残疾人证等相关证明材料;

  12.其他证明材料。

  1至4项为主申请材料,其中第2、4项材料只涉及在线下窗口办理相关业务时候提供(申请人填写后扫描为电子材料一并上传)。

选择申请渠道

  线上申请:

  线上通过四川省政务服务网或天府通办APP “一件事服务” 专区申请公租房“一件事”专栏办理,并可查询审核进度和审核结果。

  线下申请:

  线下通过社区等窗口办理。

完善申请材料

  申请人线上登录四川省政务服务网或天府通办APP“一件事服务”专区申请公租房“一件事”专栏办理,并可查询审核进度和审核结果。

  申请人进入“四川政务服务网”(http://www.sczwfw.gov.cn/)或天府通办APP(APP站点选择“省本级”)→“一件事服务”专区→“申请公租房一件事”→选择申请业务所属区县,通过个人登录后根据系统提示和指引进行操作。

  以上就是申请公租房“一件事”的所有流程,如您还有疑问,可拨打电话进行详细咨询。

  市本级:0830-3105191

  江阳区:0830-3195611

  龙马潭区:0830-2991701

  纳溪区:0830-4262557

  泸县:0830-8192794

  合江县:0830-5212296

  叙永县:0830-6234700

  古蔺县:0830-7366617

(来源:泸州住建发布-泸州12345)

编辑:李永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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