川南在线 发布时间:2021-11-11
公交专用道的实施,是泸州市全面落实国家公交优先政策,保障民生的有力举措,公交专用道已经成为保障老百姓快捷出行的“民生道”。
为进一步提高泸州城区道路通行效率,提升公共交通服务能力,保障广大市民出行需求。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四川省<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办法》等相关规定,市公安局交警支队根据相关要求草拟了《关于市内部分道路启用公交专用车道的通告(征求意见稿)》,面向全社会征集意见。
意见征求稿拟启动公交专用车道的路段,一起来看看!
江阳区
城南大道(长江大桥南桥头至黄桷路路口)
黄桷路(蓝安路路口至城南大道路口)
长滨路(桃园路路口至华阳南路路口)
春华路(康城路路口至华阳北路路口)
沙茜北路(沙坪路路口至酒谷大道路口)
沙茜南路(酒谷大道路口至绕城路路口)
纳溪区
蓝安路(长江大桥南桥头至紫阳路路口)
紫阳路(蓝安路路口至云溪东路二段路口)
公交专用车道通行规定
(一)公交专用道专用时间为每天07:00至19:00,专用时间内允许公交车、校车、已办理通行证的交通车、新能源出租汽车、特种应急车辆通行,其它车辆严禁驶入。其它时段社会车辆可以借用公交专用车道行驶,但不得妨碍公交车正常行驶及进出站。
(二)公交专用车道设置在路口右转导向车道的,路口右转的社会车辆可借用公交专用车道右转通行,但应注意避让公交车,不得长时占用公交专用车道。
(三)其他车辆在交警指挥下可借道使用公交专用车道。
如有意见可反映
如对以上“公交专用道”规定有意见或建议,可于2021年12月5日前将意见建议发送至以下邮箱:2359595849@qq.com。
(来源:酒城交警)
编辑:李永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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