川南在线 发布时间:2021-12-27
自泸州市启动秋冬季重污染天气预警以来,泸州市污染防治攻坚战领导小组办公室统筹组织各级各部门开展了一系列重污染天气专项督导检查,督导检查过程中发现一批典型涉气环境问题,为充分发挥警示作用,现公开12月份第四批案例。
案例一:
泸州市建设机械厂涉嫌建设项目未批先建、未验先投
在泸州市启动重污染应急预警期间,泸州市龙马潭区生态环境局执法人员在泸州市建设机械厂检查时,发现厂内建有环氧酚醛玻璃布棒加工项目,检查时未加工作业,但涉嫌建设项目未批先建、未验先投。该行为涉嫌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第十六条、第二十二条、第二十五条和《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第十九条的规定。泸州市生态环境局已对该企业进行立案调查。

案例二:
泸县华鑫矸砖有限公司物料露天堆放
在泸州市启动重污染应急预警期间,泸州市泸县生态环境局执法人员检查发现,泸县华鑫矸砖有限公司的物料堆场未采取封闭、覆盖等防治扬尘污染的措施。该行为涉嫌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七十二条第一款“贮存煤炭、煤矸石、煤渣、煤灰、水泥、石灰、石膏、砂土等易产生扬尘的物料应当密闭;不能密闭的,应当设置不低于堆放物高度的严密围挡,并采取有效覆盖措施防治扬尘污染。”的规定。泸州市生态环境局已对该企业进行立案调查。


(来源:泸州生态环境)
编辑:李永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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