川南在线 发布时间:2020-03-16
为服务民营企业创新创业,营造自贸区良好的法治环境。泸州市龙马潭区法院结合自贸区发展和保护民营业的工作实际,推出《关于民营企业申请执行启动特别调查措施实施办法(试行)》

该办法第四条即规定,审查企业与控制股东或关联公司是否存在人格混同,如存在即可进行财务审查,查明是否有隐匿资产。
搜查账簿

为保护申请人的合法权益,龙马潭区法院执行干警到其办公地址进行调查,但公司人员拒不配合执行工作,执行干警当场向被执行人送达了搜查令、调查取证通知书,对该公司的财务资料进行初步核查,发现该公司有隐匿财产的线索。

原形毕露

认错履行

正所谓“以身试法者愚 , 以法维权者智”,在法律面前不应存侥幸心理,“法网恢恢,疏而不漏”。在公平正义这片蓝天下,任何违法行为必将无所遁形。(完)
编辑:成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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