川南在线 发布时间:2022-07-01
6月29日至30日,泸州市九届人大常委会举行第四次会议。
会议审议并表决通过有关任免案:
决定任命李志宇为泸州市人民政府副市长;刘中贵为泸州市政务服务管理局局长。
任命王晓霞为泸州市监察委员会委员;施崇欢为泸州市监察委员会委员。
任命李杰为泸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民事审判第一庭庭长;邹波为泸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胡艳为泸州市中级人民法院行政审判庭庭长;林乐斌为泸州市中级人民法院知识产权审判庭庭长;何燕为泸州市中级人民法院环境资源审判庭副庭长。
任命陈强为泸州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委员会委员、检察员。
新任命的国家工作人员举行了宪法宣誓仪式。
(来源:泸州发布 泸州日报 记者 许世智)
编辑:李永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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