川南在线 发布时间:2020-08-07
8月5日起,泸州市交通运输行业全面开展安全生产 “排险除患”集中整治。

目标任务:
通过为期半年的“排险除患”集中整治,健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机制,建立落实风险“常态研判、动态管控”和隐患“每日排查、动态清零”制度,实现风险全感知、隐患全排查、责任全落实,切实把风险化解在隐患形成之前,把隐患消除在成灾之前,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发生,为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开好局、起好步,为争创全省和成渝地区经济副中心、推动高质量发展提供良好的安全生产环境。
整治范围:
各区县交通运输管理部门和各级行业管理机构及道路运输、水上交通、公路管理、交通建设施工等领域生产经营单位,确保整治覆盖面达 100%,分为以下三个整治重点。
(一)突出涉客涉危运输、超限超载、危桥危隧等专项整治 三年行动的重点、难点、堵点。
(二)突出道路运输等事故易发多发领域。
(三)突出车站、渡口、码头等人员密集场所。
整治内容:
企事业单位集中整治重点。全面开展风险辨识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做到每日排查隐患,每周研判风险,每月汇总隐患整改和风险管控情况,建立“每日排查、动态清零,每周研判、集中管控,每月汇总、查缺补漏”常态化机制,确保各类风险得到有效管控,各项隐患得到全面治理, 彻底解决反复发生、长期得不到根治的重点问题。
行业及部门集中整治重点。切实担负起防范化解安全风险的政治责任,将企业安全风险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情况纳入督查检查的重要内容,督促指导企业健全落实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机制,加强动态监管,确保风险辨识到位、可控、受控,隐患排查全面、动态清零。
工作安排:
即日起至 12 月底,分三个阶段进行。
(一)集中排查、自查自纠阶段(即日起至 8 月 31 日)。
结合自身实际,制定集中整治具体实施方案,明确主要任务、重点内容和工作要求,对企业自查自纠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二)集中整治、巩固成效阶段(9 月 1 日起至 11 月 30 日)。
采取明查暗访、随机抽查、交叉检查和“四不两直”等多种方式,重点检查企业风险辨识是否开展、风险辨识是否全面、管控措施是否落实、隐患排查是否到位、隐患是否动态清零。
(三)“回头看”阶段(12 月 1 日至 12 月 31 日)。
认真组织开展综合督查,对风险辨识管控、隐患排查整治、责任落实、长效机制建立等情况开展“回头看”,层层传导压力、层层落实责任,确保集中整治取得实效。
(来源:泸州交通)
编辑:成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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