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泸州市总工会:用人单位不得以防暑降温饮料充抵高温津贴

资讯川南在线  发布时间:2020-08-17

  日前,泸州市总工会发出《通知》,要求用人单位不得以防暑降温饮料充抵高温津贴。对没有按规定发放高温津贴的用工单位,劳动者可以向单位工会反映,寻求协商解决,如果合法权益仍受到侵害,可向用工所在地的劳动保障监察机构进行投诉举报,泸州市人社局劳动监察支队投诉电话:3158751。(完)

编辑:成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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