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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江县“四+”工作法巧推法治镇(街道)建设

采风川南在线  发布时间:2022-10-26

  近日,为有效提升镇(街道)依法治理水平,充分发挥司法行政参与基层法治建设的职能作用,打通法治建设“最后一公里”,泸州市合江县委依法治县办与合江县司法局联合印发《关于加强法治镇(街道)建设暨司法所参与基层法治建设工作实施方案》。

  “先行试点+全面推行。”确定符阳街道、尧坝镇等作为法治标杆镇(街道),全面试点推行法治镇(街道)建设相关工作。于2023年将法治镇(街道)的试点经验充分运用到全县全覆盖法治镇(街道)建设中,全面推进法治镇(街道)建设任务。

  “领导小组+条块配合。”建立以书记(街道党工委书记)、镇长(街道办事处主任)为组长,其他分管领导为副组长,各办所负责人为成员的工作领导小组。将法治建设作为一项基础性、全面性的工作来抓,镇(街道)党政主要负责人是法治镇(街道)建设的第一责任人,要切实履行法治镇(街道)建设重要组织者、推动者和实践者的职责,分管领导牵头落实,其他领导分条块督促配合。

  “制度保障+工作清单。”建立依法治镇(街道)制度规则、合法性审查及规范性文件制度规则、科学民主决策规则、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制度规则等制度规则,完善法治镇(街道)建设的制度保障。设计法治镇(街道)建设的路线图和完成时限,确保按步骤推进法治镇(街道)工作任务,真正落地落实。

  “法治把关+重点推进。”明确司法所负责人或合法性审查机构负责人要列席党政联席会议,充分发挥司法所专业优势,更好地起到法治的规范和引领作用。并从合法性审查、规范公正文明执法、提升公共服务效能、健全矛盾纠纷化解机制等12个重点方面推进,通过厘清法治建设工作的全面性、充分发挥司法所参与法治镇(街道)建设的职能作用,强力协作配合,争取形成一批可复制、可推广的法治镇(街道)建设模式。(徐幕)

编辑:李永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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