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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江县符阳市场监管所开展对辖区电动两轮车专项治理行动

采风川南在线  发布时间:2023-02-06

  为进一步规范电动两轮车市场经营秩序,落实好电动两轮车经营主体责任,提高电动两轮车产品质量,减少非机动车道路安全隐患,依据泸州市公安局等九部门《关于印发〈泸州市电动两轮车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要求,近日,泸州市合江县市场监管局符阳市场监管所积极发挥部门职能优势,开展对辖区电动两轮车专项治理行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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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片仅是开展检查情况,不针对某一经营主体违法)

  符阳所对照工信部《道路机动车辆生产企业及产品公告》目录、《电动自行车安全技术规范》(GB 17761-2018)和《电动摩托车和电动轻便摩托车通用技术条件》(GB/T24158-2018)等标准进、销售不符合标准、未获得 CCC 认证,以及非法改装、拼装电动两轮车等行为进行检查。

  目前,符阳所已向3家销售量大的电动两轮车经营业主书面送达了《合江县电动两轮车销售告知书》《合江县电动两轮车消费使用警示》,一是督促经营业主立即张贴公示并按要求落实相关责任,提醒购买者购买符合产品公告的电动两轮车;二是要求经营业主把好安全关,严格进货查验,索取产品相关合格证明,生产企业相关资质等,在保障产品质量安全的前提从事经营活动;三是提醒经营者不得非法改装、拼装电动两轮车,履行好、引导好消费者在购买后及时到交管部门上牌后方可上路行驶。

  下一步,符阳所将继续对辖区电动两轮车进行全覆盖检查,针对检查的问题进行研判,适时邀请专业检测机构对市场上的电动两轮车进行抽样送检。同时,结合消费品质量安全“三进”活动,开展质量安全知识的宣传引导,督促指导市场经营主体认真落实产品质量安全主体责任,加强行业自律,诚信经营,提高社会责任感。(完)

编辑:李永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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