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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市民监督举报!内江划出9道“红线”

城事川南在线  发布时间:2024-04-19

  4月18日,内江市污染防治攻坚战领导小组办公室发布通告,从即日起至6月30日,将针对9个方面开展集中专项整治。

  具体如下:

内江市污染防治攻坚战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开展大气污染防治集中专项整治的通告

2024年第1号

  为贯彻落实《空气质量持续改善行动计划》文件精神,切实推动我市环境空气质量持续改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和《四川省〈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实施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经市委市政府同意,2024年4月至6月,开展大气污染防治集中专项整治。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整治时间

  自本通告发布之日起至2024年6月30日。

  二、整治重点

  (一)建筑工地扬尘整治。建筑工地是否严格执行《四川省建筑工程施工扬尘防治标准》,是否落实围挡、出入口车辆冲洗、路面硬化、物料堆放覆盖、湿法作业、渣土车辆密闭运输等扬尘污染防治措施。

  (二)餐饮油烟专项整治。城市建成区内产油烟餐饮单位是否安装油烟净化装置并保持正常运行和定期维护,是否按要求做好油烟净化设施的清洗和台账记录。

  (三)汽修企业专项整治。涉钣喷作业汽修企业是否及时足量保质更换活性炭,废气治理设施是否稳定运行。

  (四)工业企业污染治理措施排查整治。工业企业是否按要求收集、治理排放的污染物。包括收集措施是否到位、治理工艺技术是否单一低效、治理设施是否正常运行维护、污染治理使用的耗材是否符合要求、污染物排放量和排放浓度是否满足要求、是否按要求建设和运维自动监测设施、是否规范化建设排污口和有效管控无组织排放等情况。

  (五)渣土货运车辆整治。通过道路设点检查、联合夜查等手段严格查处超载超限、抛洒滴漏、带泥行驶及擅自清运工程渣土等行为。严格脏车入城管理。

  (六)柴油货车超标排放整治。开展柴油货车排放抽测,加大老旧移动源排放路检路查比例,依法查处车辆超标排放行为。以物流货运、工矿企业、施工工地、环卫、邮政等用车单位和货车集中停放地为重点,开展用车大户和集中停放地抽查。

  (七)非道路移动机械专项整治。开展非道路移动机械(用于非道路上的,装备有发动机的移动机械和可运输工业设备,包括但不限于叉车、挖掘机、推土机、装载机、起重机、打桩机、压路机、沥青摊铺机、吊车、钻探机等)抽检,对使用冒黑烟、检测超标非道路移动机械行为依法查处。非道路移动机械所有人应按规定完成编码登记。内隧高速公路、内江城市过境高速路围成的闭合区内禁止使用国一及以下(2009年10月1日前生产)非道路移动机械。

  (八)油品储运销专项整治。对加油站是否安装和正常运行油气回收治理设施及在线监测系统、储油库油气泄漏管理落实情况进行排查整治。

  (九)全面禁止秸秆、垃圾露天焚烧。全年全域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露天焚烧农作物秸秆(含杂草、落叶、垃圾)。

  三、监督举报和违法查处

  欢迎广大群众积极参与和监督大气污染防治工作,对发现的环境违法行为和线索,可以通过“12345”热线举报。对查实的违法行为,依法严格查处,典型案例予以公开曝光。

  特此通告。

内江市污染防治攻坚战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4年4月18日

(来源:内江市污染防治攻坚战领导小组办公室)

编辑:李永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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