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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带头八不准”!内江市纪委监委向全市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发出防控“号令”

城事川南在线  发布时间:2022-09-13

  当前,内江疫情防控形势严峻复杂,为全面贯彻中央、省、市疫情防控部署要求,以过硬作风保障坚决打赢疫情防控这场大仗硬仗,内江市纪委监委9月10日发出通知,要求进一步严明疫情防控工作纪律,并对全市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提出以下“八带头八不准”纪律要求:

  一、带头冲锋在前,主动作为。不准擅自脱岗离岗、临阵退缩、行动迟缓、延误工作。对在应急处置过程中,出于公共卫生安全考虑,果断决策、及时处置而出现工作失误的,积极开展容错纠错,为敢干事、真干事者撑腰鼓劲。

  二、带头服从安排,令行禁止。自觉接受党组织安排的疫情防控各项工作任务,不准在贯彻落实疫情防控决策部署上做选择、搞变通、打折扣,有令不行、有禁不止,各自为政、自行其事。

  三、带头亮明身份,服务基层。党员干部主动向居住地党组织报到并亮明身份,听从街道(镇)、社区(村)党组织的统一安排调度,主动帮助解决群众的正当诉求,不准简单粗暴对待群众,漠视损害群众利益。

  四、带头做好宣传,科学引导。积极推送权威媒体公告,自觉做到不信谣不传谣,不准发布不当言论以及擅自发布、传播、泄露非公开发布的疫情防控信息。

  五、带头配合管控,严守规矩。严格遵守疫情防控各项政策规定,自觉树好家风、管好亲朋,不准耍特权、搞特殊、使性子,严禁不配合防疫检测、排查和逃避、干扰防控工作,以及出现隐瞒个人及家属接触史、身体状况等行为。

  六、带头实事求是,求真务实。时时刻刻讲真话、报实情、干实事,不准瞒报、谎报、迟报、漏报、错报疫情及防控工作信息、数据。

  七、带头遵纪守法,清廉自守。防疫物资发放做到公平公正,特别要优先保障重要卡点和基层一线,不准违反疫情防控物资管理使用规定,严禁贪污、挪用、截留、挤占防疫物资,或在调配使用中出现虚报冒领、优亲厚友、挥霍浪费等行为。

  八、带头维护秩序,做好表率。坚持主动配合执行核酸检测、排查登记等措施,主动维护社会秩序和市场秩序,不准参与哄抢物资、哄抬物价、牟取暴利等活动。

  通知强调,全市各级各部门务必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清醒认识我市当前疫情形势的严峻性复杂性,认真落实“八带头八不准”要求,持续加强对干部职工的严格教育、严格管理、严格监督,确保令行禁止、执行到位。广大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要冲锋在前、经受考验,突出早、快、严,坚决落实疫情防控措施,以决战姿态和果断措施,力争在最短时间内扑灭疫情。全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充分发挥监督保障执行、促进完善发展作用,全体纪检监察干部要积极参与基层服务,坚持到位不越位、有为不乱为、帮忙不添乱,认真开展“融入式”监督,“监督+服务”促进全面做好疫情防控工作,强化追责问责力度,对违反疫情防控纪律要求的,一经发现查实,依规依纪依法、从严从快严肃处理。

(来源:最内江 文稿:徐艳梅)

编辑:李永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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