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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理解!自贡实行退热类药品实名制购买、限量拆零销售

城事川南在线  发布时间:2022-12-24

近期,自贡市出现退热类药品供应紧张情况,根据市疫情防控工作部署,12月21日,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向社会发布了对我市零售退热类药品开展限量拆零销售的通知,以缓解供需矛盾,保障群众用药需求,维护药品市场供应稳定,希望广大市民朋友理解、配合。

通知中明确

全市各药品零售企业要积极扩大采购渠道,多措并举组织退热类药品货源,并做到明码标价、合理定价,全力保障市场供应。同时,要加强科学用药宣传,积极引导市民合理购药,无需盲目囤药。

自12月21日起,全市范围内药品零售企业对退热类药品实行实名制购买、限量拆零销售。购药人需凭身份证购买退热类药品,对布洛芬/对乙酰氨基酚混悬液等口服液体制剂3天内每人购买量不超过1瓶;片剂、胶囊剂、颗粒剂等固体制剂实行拆零限量销售,3天内每人购买量不超过药品说明书3日用量。若服药后病情未缓解,请市民及时就医。

药品零售企业开展退热类药品拆零销售应当符合《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相关要求,拆零药品使用洁净、卫生的包装并注明药品名称、规格、用法用量、有效期(破坏内包装的药品保存期限应不超过7天)等内容。同时,以复印或拍照形式向顾客提供药品说明书。药品零售企业在药品拆零销售期间,应做好药品拆零销售记录,切实做到依法依规经营,保障公众用药安全。

(来源:自贡网)

编辑:邱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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