川南在线 发布时间:2023-03-22
春雷行动2023期间,泸县市场监管局云龙片区所执法人员对泸县某医院进行检查时,在该医院门诊治疗室操作台下查见过期医疗器械,执法人员当场对过期医疗器械予以扣押,并对当事人进行立案调查。
经查,该医院的“医用无菌敷贴输液贴”“莱康弹性棚带”“圣光医用帽子” “一次性使用医用棉签”4种药械均已超过使用期限。当事人使用过期医疗器械行为违反了《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第五十五条“医疗器械经营企业、使用单位不得经营、使用未依法注册或者备案、无合格证明文件以及过期、失效、淘汰的医疗器械”之规定。
依据《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第八十六条第三项,泸县市场监管局已责令当事人立即改正违法行为,并依法没收过期医疗器械和给予相应罚款的行政处罚。
下一步,泸县市场监管局将聚焦“春雷行动2023-着力整治药品安全领域违法行为”,加大监督检查力度,保障人民群众用药安全。
(来源:泸州市场监管)
编辑:李永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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