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拿了钥匙就收物管费合理吗?内江相关部门回复

杂谈川南在线  发布时间:2022-06-29

  近日,内江市中区交通路社区张刚向记者咨询:业主拿到新房钥匙,小区物管就开始收取物管费合理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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待入住的新楼

  6月27日,记者从内江市住房保障和房地产事务中心物管科了解到,按照2022年5月1日起施行的《四川省物业管理条例》第六十二条规定:建设单位与业主按照约定交付方式已交付物业的,物业费按照约定承担;已交付业主的物业未达到该物业买卖合同约定的交付条件,整改期间的物业费由建设单位承担;业主拿到新房钥匙就视为已交付,按约定自交付之日起,业主应按物业服务合同约定按时足额交纳物业管理服务费。

  物业科有关负责人表示,小区物管入驻后,主要以服务公共秩序、环境卫生、公共安全、园林绿化等为主。交房后,有的业主半年甚至更长时间才入住,但是,一旦双方签订服务合同后,业主就应该按合同约定交纳物业管理服务费。

(来源:最内江 图文:唐泽学)


编辑:李永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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