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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马潭区法院:四“推动”筑牢长江上游司法保护屏障

采风川南在线  发布时间:2020-09-16

  泸州市龙马潭区内长沱两江交汇,是筑牢长江上游生态屏障的关键区域。龙马潭区人民法院立足区域实际,强化使命担当,以四个“推动”为抓手,筑牢“长江大保护”司法屏障。

  一是推动制度化的“建”。深入贯彻落实成渝双城经济圈建设部署要求,主动与重庆市渝中区、江津区、永川区等地法院签署司法协作协议,通过构建长江流域环境资源审判协作机制,坚持“一盘棋”,共治“一河水”理念,助力成渝基层法院“双核”驱动,共同把好环境保护的“入关口”,探索构建长江流域环境资源保护协调联动机制,努力打造高质量跨省协作保护生态文明的样本经验。

  二是推动规范化的“审”。选拔优秀干警组成环境资源审判团队,实现“三审合一”案件归口审理模式,实现机构、案件、人员“三个专门化”。作为泸州市长江水产品刑事案件集中管辖法院,以开展涉环境资源案件集中审判专项活动为抓手,今年来审结各类涉长江流域生态环境犯罪15案29人,公开审理的四川首例利用“可视锚鱼”在长江流域非法捕鱼案,被央视、人民网等国家级媒体广泛报道。

  三是推动生态化的“修”。以修复性现代司法理念为指导,联合区检察院出台《关于建立公益诉讼工作配合协作机制的意见》,就涉环境资源案件公益诉讼相关问题达成共识,通过增殖放流、赔偿渔业资源损失等多种方式修复生态环境。今年以来,已联合其他相关部门在长江、沱江、濑溪河等长江流域段投放包括胭脂鱼、岩原鲤、鲢鱼在内的鱼苗10万余尾。

  四推动常态化的“育”。倡导绿色审判理念,强化以案说法,3次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渔民代表参与环资案件旁听。探索建立庭审预告,庭审直播,庭后释法的一体化长江生态保护宣传体系,将环资保护司法课堂从庭审现场拓展到学生课堂、村(居)民集体会议、增殖放流现场,引导生态环保理念深入人心。(龚层林)

编辑:成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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