川南在线 发布时间:2021-01-14
近日,泸州市纳溪区人民法院执行干警以强制执行措施为后盾,强化对被执行人的司法震慑,成功执结一起案件。
刘某某与陈某某农村建房施工合同纠纷一案,纳溪区法院判决陈某某向刘某某支付劳务费2.3万元,判决生效后,陈某某未履行给付义务,刘某某遂申请强制执行。执行法官多次联系陈某某,陈某某均拖延、躲避,对法院判决置若罔闻。
网络查控无财产、多次走访无踪影,该案就此陷入人难找、财难寻的困局。“马上发布限消令、随即纳入失信黑名单,同时到其住所地张贴悬赏公告”,面对冥顽不化的被执行人陈某某,承办法官连续使出系列强执措施,同时电话告知陈某某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将要承担的法律后果。
得知这一消息的陈某某慌了:“还要张贴公告到我们村上来啊!让大家看笑话哦!好多点儿钱嘛!”“看笑话事小,重要的是失信黑名单将影响你生活、出行各个方面!一朝失信,寸步难行!”承办法官严厉提醒道,随即,陈某某主动赶至纳溪法院执行局,将剩余欠款全部交至申请人手中,至此,该案执行完毕。
执行难,似乎已成为社会“痼疾”,针对被执行人不主动履行、躲避执行等现象,纳溪法院制定了一系列强制执行措施,不断加强信用惩戒,让失信被执行人“寸步难行、无处藏身”,切实有效的维护申请人合法权益。(谢雅琴)
编辑:李永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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