川南在线 发布时间:2026-04-01
为切实增强广大群众森林防火的法律意识和安全意识,有效预防和遏制森林火灾的发生,全力筑牢森林安全防线,守护全镇森林资源和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3月30日,泸州市合江县司法局法王寺司法所工作人员进村入户开展森林防火宣传。

司法所工作人员走进田间地头、农户家中面对面向群众宣讲《四川省森林防火条例》《合江县人民政府2026年森林防火命令》、森林防火“十不准”等相关法律法规知识,并结合违规野外用火典型警示案例,向群众讲解森林防火的重要性和火灾的危害,普及森林防火知识、注意事项及应急避险常识,引导群众自觉树立防火意识,确保自身生命财产和森林资源安全,使群众深入了解森林火灾的危害及造成森林火灾应承担的法律责任。告知群众严禁携带火种或易燃易爆物品进入林区,在野外农作时不乱扔烟头,不野外用火,森林防火期内未经批准擅自在森林防火区内野外用火,或者过失引起森林火灾等行为,都将依法受到严厉惩处。清明节快到了,同时提醒群众不在野外烧纸、烧香、放鞭炮,要求文明祭奠和安全用火。呼吁广大群众积极参与森林防火工作,共同维护良好的生态环境。
通过宣传,有效提高了辖区群众参与森林防火工作的积极性和主动性。群众纷纷表示,将严格遵守森林防火相关规定,自觉参与到森林防火工作中,共同守护绿水青山。(赵吉霞 赵渊群)
编辑:李永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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