川南在线 发布时间:2023-09-28
标的额不大…诉讼程序耗时费力…这可怎么办?
小额诉讼!给你一张“快车票”!
小额诉讼是什么?
小额诉讼程序是人民法院审理事实清楚、权利义务关系明确、争议不大的简单金钱给付民事案件时,所适用的最为简化的、实行一审终审的诉讼程序。一方面,小额诉讼具有高效、简易的特征,通过一审终审,能够快速确定当事人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保障当事人诉讼权益的及时实现,减轻当事人的诉累;另一方面,小额诉讼能够简化诉讼流程,提高司法效率,做到“简案快办,繁案精审”,提升审判质效。
小额诉讼程序的适用条件
(一)适用小额诉讼程序的肯定条件
1.事实清楚、权利义务关系明确、争议不大的简单金钱给付民事案件;
2.标的额: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上年度就业人员平均工资百分之五十以下;
3.标的额超过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上年度就业人员年平均工资百分之五十但在二倍以下的,当事人双方也可以约定适用小额诉讼程序。
(二)不适用小额诉讼程序的案件
1.人身关系、财产确权案件;
2.涉外案件;
3.需要评估、鉴定或者对诉前评估、鉴定结果有异议的案件;
4.一方当事人下落不明的案件;
5.当事人提出反诉的案件;
6.其他不宜适用小额诉讼程序审理的案件。
大力推进小额诉讼适用
为进一步深化速裁、快审机制改革,节约司法资源、减少群众诉累,依法高效保护小标的额案件当事人合法权益,9月20日下午,龙马潭法院党组成员、副院长吴启军召集速裁团队全体员额法官、法官助理及书记员开展小额诉讼程序工作专题培训。
会上,全体参会人员重点学习了小额诉讼程序的确立和立法经过、适用范围、数额标准、裁判文书的简化等内容,并就小额诉讼程序的推进情况进行了研究,分享交流小额诉讼案件审判经验,为推进小额诉讼工作有序开展打下了良好的基础。吴启军副院长就下一步重点工作作安排部署:
一、提高政治站位 统一思想认识
充分认识开展小额诉讼程序工作的重要意义,积极推进小额诉讼程序的适用。坚持“应用尽用,促成适用”原则,对于符合小额诉讼程序适用范围的案件,先行适用小额诉讼程序审理,要解放思想打破“不想用、不敢用、不会用、用不好”的传统思维,提高小额诉讼程序适用率、小额诉讼促成适用率,切实抓出真成效。
二、规范审判流程 加强协调联动
认真贯彻落实上级法院适用小额诉讼程序审理案件的规定,规范小额诉讼案件审判流程,加强小额诉讼程序立案告知、释法明理及判后答疑工作,严格审限管理,简化庭审过程,提高庭审效率,实现纠纷”一堂清“。各部门要切实加强协调配合,确保有序推进、务求实效。
三、加强总结提炼 加大宣传力度
加强培训指导,及时总结经验做法。加大小额诉讼典型案例评选力度,发挥典型案例示范引领作用。立案加强窗口宣传,对于小额诉讼“快、简、便、省”优势等进行介绍。法官开展“三进”活动延伸服务、普法宣传。拓宽线上渠道,通过抖音、“两微一端”、等媒体线上宣传小额诉讼程序优势,打好“法定小额诉讼程序”和“意定小额诉讼程序”组合拳。
(来源:泸州市龙马潭区人民法院 文稿:郭容兴 赵合琴)
编辑:李永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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