川南在线 发布时间:2020-06-02
执行陷僵
原告李某某与被告毕节市某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经调解确定被告支付原告借款本金120万元及利息,并支付前期借款利息136.9万元。2015年9月,因被告未履行还款义务,李某某向本院申请强制执行,本院依法向被执行人送达了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经调查被执行人名下无财产可供执行,案件执行陷入僵局。
悬赏助力
执行法官经分析被执行人毕节市某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的财产去向以及房产开发建设情况后,对该公司采取比例悬赏措施,并通过微信、微博、抖音等平台发布比例悬赏公告,发动人民群众查找被执行人的财产线索。
投案自首
毕节市某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得知被悬赏,公司负责人立即与执行法官联系,主动报告公司名下有后期开发建设的位于贵州省纳雍县商业用房10间。执行法官及时对该房产进行查封、拍卖。
在执行过程中,执行法官积极组织申请人和被执行人沟通协调,最终双方当事人达成执行和解,被执行人将其位于贵州省纳雍县的9间商铺共535.74平方米作价557万元抵偿给申请人,该案案款全部履行完毕。(李长寿 田永杰)
编辑:成欣
关注川南在线网微信公众号
长按或扫描二维码 ,获取更多最新资讯
其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