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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百事通】先提后贷、贷款额度保底……详解宜宾住房公积金新政

城事川南在线  发布时间:2024-03-23

3月20日

宜宾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印发

《关于调整优化住房公积金相关政策的通知》

受到社会广泛关注

“先提后贷”需要满足哪些条件?

公积金贷款中,可以申请提取公积金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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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房公积金服务大厅 

连日来

宜宾发布后台接到众多网友咨询

“先提后贷政策”“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保底政策”

两项惠民政策

3月22日

宜宾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工作人员

就此进行了详细解答

跟着宜小布一起来看

一、“先提后贷”政策

政策原文:缴存职工购买本市行政区域内自住住房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的,可先提取该套住房未纳入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计算的住房公积金缴存余额,购房提取金额不超过已支付的购房首付款。贷款金额(含公积金贷款、组合贷款)和提取购房款金额之和不超过购房总金额。

解读:职工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前,可先申请同一套住房的购房提取,提取金额不超过已支付的购房首付款。提取后剩余账户余额,按照缴存余额30倍进行额度计算,已提取的金额不再纳入贷款额度计算。贷款金额(含公积金贷款、组合贷款)加上提取的购房款金额之和不超过购房总金额。

例如:

缴存职工购买房屋总价为100万元的商品房,夫妻双方公积金缴存余额合计15万元,若想申请50万的公积金贷款,可在留够账户余额的30倍即1.67万元后,办理13.33万元的购房提取。若想申请70万的公积金贷款,可在留够账户余额的30倍即2.34万元后,办理12.66万元的购房提取。

二、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保底政策

政策原文:缴存职工购房时未提取住房公积金且有足够的偿还能力的,单方缴存住房公积金按照“存贷挂钩”缴存余额30倍计算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不足35万元的,按35万元计算可贷额度;夫妻双方缴存住房公积金按照“存贷挂钩”缴存余额30倍计算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不足50万元的,按50万元计算可贷额度。最终贷款金额结合借款申请人及共同申请人的还贷能力、负债情况、贷款期限及所购房屋价值等因素综合确定。

解读: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时,同一套住房未申请购房提取的,单职工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计算时,按照缴存余额30倍计算不足35万元的,其他贷款条件满足要求的情况下,可将贷款额度提高至35万元;双职工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计算时,按照缴存余额30倍计算不足50万元的,其他贷款条件满足要求的情况下,可将贷款额度提高至50万元。

同一套住房已申请购房提取的,不再享受此保底政策,按照缴存余额30倍计算实际贷款额度。

例如:

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时,单职工缴存余额为5000元(未购房提取),按照原来政策计算缴存余额30倍可贷额度为15万元。按照新保底政策,在可贷成数、可支配收入、工资基数等贷款条件满足要求的情况下,可按照35万元进行审批。双职工缴存余额合计为1.2万元(未购房提取),按照原来政策计算缴存余额30倍可贷额度为36万元。按照新保底政策,在可贷成数、可支配收入、工资基数等贷款条件满足要求的情况下,可按照50万元进行审批。

(来源:宜宾发布)

编辑:肖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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