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万众期待!泸县龙湖湿地公园(中心湖区)明天开园,过年有耍处咯!

城事川南在线  发布时间:2022-01-29

泸县龙湖湿地公园(中心湖区)开园公告

  尊敬的市民朋友:

  龙湖湿地公园地处城西新区核心区域,与九曲河相连,南面玉蟾大道,北靠龙湖大道,东临商务综合体,酒香大道穿园而过,总投资7亿元。

  公园分两期建设,一期工程建设施工用地59亩。二期工程建设计划施工用地1335亩,包含上游、中游、下游,其中中心湖区占地约448亩(含中心水域204亩),主要有滨水栈道、观景平台、生态溪流、漫步道等。公园形态轻快,文化与生态绿景相互交错,是市民休憩游玩、科普健身的城市公共开放空间。

  公园从2017年11月建设施工,历经四年多时间,目前中心湖区已通过竣工验收,具备开园条件。

  经上级部门同意,龙湖湿地公园(中心湖区)拟于2022年1月29日对外有序开放(试运行),现将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入园须知

  为加强龙湖湿地公园的保护和管理,向居民提供优美的观赏、休憩、游玩场所,敬请遵守以下事项。

  一、公园开放时间:夏季06:00~23:00,冬季06:30~22:30。
  二、公园提倡文明行为,请勿随地吐痰、便溺、乱扔垃圾,严禁毁坏财物、打架斗殴、寻衅滋事、偷窃等违法犯罪行为。
  三、请注意安全警示,保护自身安全,年幼者、高龄老人及患有重大疾病、无民事行为能力或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人入园须有监护人陪同。
  四、请遵守公园秩序,请勿攀爬、翻越安全防护栏,请勿进入未开放区域游玩,请勿在非指定区域放风筝或无人机,请勿在公园里撑搭帐篷、露营,请勿拥挤打闹,上下梯级时要小心谨慎。
  五、未经批准请勿从事摆摊设点、流动叫卖等各类经营活动和各种形式的宣传活动以及各类训练、集会活动。
  六、请保护公园资源,严禁破坏公共设备设施,严禁攀折花木,严禁恶意破坏、践踏草坪,严禁伤害、捕捉野生动物,严禁放生动物,严禁捕鱼、垂钓、游泳等破坏水质的不良行为。
  七、除应急车辆、管理用车和婴幼、病、残者专用车等特殊车辆外,严禁一切机动车、非机动车(含电瓶车、自行车、平衡车、代步车等)进入公园,严禁携带宠物入园。
  八、严禁携带易燃易爆等危险物品进入公园,严禁在公园内进行烧烤、燃点篝火、燃放烟花爆竹、焚烧香烛纸钱等行为。
  九、严禁私自在建筑物、构筑物、雕塑、灯杆或者其他公共设施悬挂横幅、涂写、刻画、张贴小广告。
  十、欢迎对公园服务提出宝贵意见或建议。
  谢谢合作!

万众期待!泸县龙湖湿地公园(中心湖区)明天开园,过年有耍处咯!(图1)

(具体开放门区、景观景点及停车场见龙湖湿地公园平面示意图)

(来源:泸县发布)

编辑:李永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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