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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生公告|2022年叙永县城区公办幼儿园 、城区公办小学一年级、城区初中一年级招生入学公告

城事川南在线  发布时间:2022-04-14

城区公办幼儿园

2022年叙永县城区公办幼儿园招生入学公告

  一、招生计划

  东城幼儿园:小班90人;西城幼儿园:小班120人;南城幼儿园:小班120人;永宁幼儿园:小班150人;西外小学附属幼儿园:小班90人。合计570人。

  城区适龄儿童本着自愿的原则可选择公办幼儿园和取得办学许可的普惠性民办幼儿园就读(见附件1)。

  二、招生对象

  (一)年龄

  小班:2018年9月1日至2019年8月31日(含8月31日)期间出生的幼儿。

  (二)招生计划类型

  1.叙永县城区户籍(2022年5月31日前入户)、优抚对象适龄儿童。

  2.随迁子女

  (1)工作类:在城区小学招生范围内单位正式职工(即编制内人员)子女。

  (2)叙永城区购房户子女:监护人或儿童2022年5月31日前购房、产权人拥有该房51%以上产权且已实际入住。购房特指购买商品房(不含小产权房)。

  (3)进城务工人员子女:第一顺位监护人于2021年8月31日前进城务工且连续缴纳社保金12个月以上,以具体务工地点划分入学片区。

  (4)外来经商人员适龄儿童:第一顺位监护人于2021年8月31日前营业且连续交纳税费12个月以上(或免税),以具体经商营业地点划分入学片区。

  (5)拆迁安置户适龄儿童。

  说明:符合多项登记条件的幼儿,只能选择其中一项条件到相应的一个幼儿园登记,不得同时在不同幼儿园登记,否则取消资格;如果具有叙永县城区户籍、优抚对象登记人数已等于或大于该园招生计划,不再启动随迁子女适龄幼儿登记程序;如登记人数小于该园招生计划,则进入第二阶段,即随迁子女幼儿登记。

  三、招生办法及流程

  从2022年起,所有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均须通过“四川省招生升学综合管理信息系统”(简称“全省平台”,下同)实施统一管理,本地户籍适龄儿童信息采集、报名均通过“全省平台”进行,并严格依据招生结果导出注册学籍。

  (一)网报信息

  各类适龄儿童的法定监护人(家长)按照叙永县教育和体育局《2022年叙永县幼儿园招生入学工作日程》,通过登录“全省平台”后进入“户籍地”“随迁子女信息核验”等平台提交相应资料,进行网上申请。

  (二)学区划分   

  按照“就近入学”原则,城区各公办幼儿园划片招生。(见附件2)。 

  (三)网报信息所需资料

  1.学区内户籍的适龄幼儿:户口簿原件(户口簿首页和报名幼儿本人页)。拍照上传。

  2.优抚对象适龄幼儿:(1)户口簿原件(户口簿首页和适龄儿童页);(2)居住证等证明材料原件;(3)烈士证、军人证等相关证明材料原件。拍照上传。

  3.在城区公办幼儿园招生范围内单位正式职工(即编制内)子女:(1)户口簿原件(户口簿首页和报名幼儿本人页);(2)人社部门出具的个人身份信息原件。拍照上传。

  4.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1)户口簿原件(户口簿首页和适龄儿童页);(2)第一顺位监护人(父、母)与务工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原件;(3)务工单位为其按月缴纳社保的证明材料原件。拍照上传。

  5.外来经商人员随迁子女:(1)户口簿原件(户口簿首页和适龄儿童页);(2)第一顺位监护人(父、母)工商营业执照原件;(3)经商人员连续交纳税费12个月以上或免税证明原件。拍照上传。

  6.叙永县城区幼儿园招生学区内购房户子女:(1)户口簿原件(户口簿首页和适龄儿童页);(2)第一顺位监护人(父、母)或儿童房屋不动产权证原件,按揭的提供银行盖鲜章的房屋产权证复印件和购房发票原件;(3)监护人或儿童依据房屋产权证信息所缴纳天然气费发票原件。拍照上传。

  7.拆迁安置户适龄幼儿:(1)户口簿原件(户口簿首页和适龄儿童页);(2)拆迁安置相关证明材料原件。拍照上传。

  (四)现场审核资料清单

  各类适龄儿童网报信息所需资料的原件和复印件。

  (五)现场审核资料时间、地点

  适龄幼儿家长按《叙永县城区公办幼儿园2022年秋期招生区域划分表》到对应的幼儿园现场审核资料。

  1.时间:(1)户籍及优抚对象适龄幼儿:5月17日-19日,每天上午8:30~12:00,下午15:00~18:30;(2)随迁子女:6月17日-19日,每天上午8:30~12:00,下午15:00~18:30。

  2.地点:东城幼儿园、西城幼儿园、南城幼儿园、永宁幼儿园、西外小学附属幼儿园

  3.审核结果:5月20日,公布户籍及优抚对象适龄幼儿资料审核结果,6月20日,公布随迁子女入学资料现场审核结果。

  四、录取

  (一)经审核,符合优抚对象条件的适龄幼儿直接优先录取。

  (二)各幼儿园审核通过的叙永城区户籍适龄幼儿人数超过招生计划数,则将审核通过的户籍全部幼儿进行电脑派位,最终确定幼儿录取名单。

  (三)各幼儿园审核通过的叙永城区户籍适龄幼儿人数和优抚对象未达到招生计划数,则直接录取;不足部分按随迁子女、购房户、租房进城务工人员、经商人员、拆迁安置户,适龄幼儿登记的人数进行直接录取(登记人数小于或等于剩余学位数时)或电脑派位录取。

  (四)电脑派位

  1.电脑派位时间:2022年6月22日。

  2.电脑派位地点:叙永镇中心校

  3.电脑派位主体:叙永镇中心校。

  4.双胞胎或多胞胎幼儿捆绑派位。

  5.县纪委监委驻县教育体育局纪检监察组、叙永镇纪委相关人员和参加电脑派位家长2人(随机抽取)监督现场摇号,摇号全程录像监控,现场确定录取名单,录取名单通过各幼儿园公示栏向社会公布。

  (五)学位确认

  6月23日-29日,适龄儿童法定监护人网上进行学位确认。

  (六)入学

  8月31日,适龄儿童根据幼儿园通知办理入学报到手续。

   五、其他事项

  (一)适龄幼儿家长在规定时间内按招生区域划分表到相应的幼儿园进行入园资料的现场审核,并服从现场工作人员的指挥。逾期未参加入园资料的现场审核的,视为自动放弃。                    

  (二)按疫情防控要求,原则上适龄幼儿入园资料由一名家长带到现场进行登记,并佩戴好口罩、间隔1米,做好个人防护。

  (三)严禁伪造学生户籍、房产证等相关资料报名。一经查实,取消幼儿报名入园资格,并移交公安机关处理。

  (四)电脑派位未被录取的幼儿,可选择城区取得办园许可的普惠性民办幼儿园就读(见附件1)

  (五)招生解释权由叙永县教育和体育局幼教中心、叙永镇中心校负责。 咨询电话:0830—6926117、0830—6223573。

  附件:1.叙永县城区普惠性民办幼儿园名单

          2.叙永县城区公办幼儿园2022年秋期招生区域划分表

          3.2022年叙永县幼儿园入学工作日程

招生公告|2022年叙永县城区公办幼儿园 、城区公办小学一年级、城区初中一年级招生入学公告(图1)

招生公告|2022年叙永县城区公办幼儿园 、城区公办小学一年级、城区初中一年级招生入学公告(图2)

招生公告|2022年叙永县城区公办幼儿园 、城区公办小学一年级、城区初中一年级招生入学公告(图3)

招生公告|2022年叙永县城区公办幼儿园 、城区公办小学一年级、城区初中一年级招生入学公告(图4)

招生公告|2022年叙永县城区公办幼儿园 、城区公办小学一年级、城区初中一年级招生入学公告(图5)

城区公办小学一年级

2022年叙永县城区公办小学一年级招生入学公告

  一、招生计划

  小学一年级:叙永镇中心校7个班,实验小学5个班,叙师附小8个班,西外街小学4个班,东大街小学6个班,银顶小学6个班。每个班班额不超过55人。

   二、招生对象

  (一)年龄

  2016年8月31日以前(含8月31日)出生的适龄儿童。

  (二)招生计划类型

  1.具有叙永镇小学招生学区内户籍(2022年5月31日前入户)。

  2.工作类:在城区小学招生范围内单位正式职工(即编制内人员)子女。

  3.购房户、进城务工或经商人员随迁子女:

  (1)叙永城区购房户子女:监护人或儿童2022年5月31日前购房、产权人拥有该房51%以上产权且已实际入住。购房特指购买商品房(不含小产权房)。

  (2)进城务工人员子女:第一顺位监护人于2021年8月31日前进城务工且连续缴纳社保金12个月以上,以具体务工地点划分入学片区。

  (3)外来经商人员适龄儿童:第一顺位监护人于2021年8月31日前营业且连续交纳税费12个月以上(或免税),以具体经商营业地点划分入学片区。

  4.拆迁安置户适龄儿童。

  5.优抚对象适龄儿童。

  说明:符合多项登记条件的适龄儿童,只能选择其中一项条件到相应的小学登记,不得同时在不同小学登记,否则取消资格。

  三、招生办法

  从2022年起,所有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均须通过“四川省招生升学综合管理信息系统”(简称“全省系统”,下同)实施统一管理,本地户籍适龄儿童信息采集、报名均通过“全省系统”进行,并严格依据招生结果导出注册学籍。

  (一)网报信息

  各类适龄儿童的法定监护人(家长)按照叙永县教育和体育局《2022年叙永县小学一年级招生入学工作日程》,通过登录“全省系统”后进入“户籍地”“随迁子女信息核验”等平台提交相应资料,进行网上申请。

  (二)学区划分   

  按照“就近入学”原则,城区各小学划片招生。(详见附件1)。 

   (三)网报信息所需资料

  1.叙永县城区小学招生学区内户籍的适龄儿童:户口簿原件(户口簿首页和报名幼儿本人页)。拍照上传。

  2.在城区小学招生范围内单位正式职工(即编制内)子女:(1)户口簿原件(户口簿首页和报名幼儿本人页);(2)人社部门出具的个人身份信息原件。拍照上传。

  3.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1)户口簿原件(户口簿首页和适龄儿童页);(2)第一顺位监护人(父、母)与务工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原件;(3)务工单位为其按月缴纳社保的证明材料原件。拍照上传。

  4.外来经商人员随迁子女:(1)户口簿原件(户口簿首页和适龄儿童页);(2)第一顺位监护人(父、母)工商营业执照原件;(3)经商人员连续交纳税费12个月以上或免税证明原件。拍照上传。

  5.叙永县城区小学招生学区内购房户子女:(1)户口簿原件(户口簿首页和适龄儿童页);(2)第一顺位监护人(父、母)或儿童房屋不动产权证原件,按揭的提供银行盖鲜章的房屋产权证复印件和购房发票原件;(3)监护人或儿童依据房屋产权证信息所缴纳天然气费发票原件。拍照上传。

  6.拆迁安置户适龄儿童:(1)户口簿原件(户口簿首页和适龄儿童页);(2)拆迁安置相关证明材料原件。拍照上传。

  7.优抚对象适龄儿童:(1)户口簿原件(户口簿首页和适龄儿童页);(2)居住证等证明材料原件;(3)烈士证、军人证等相关证明材料原件。拍照上传。

  (四)现场审核资料清单

  各类适龄儿童网报信息所需资料的原件和复印件。

   四、工作日程安排

  (一)网上信息采集:城区小学一年级新生(各类适龄儿童)的家长于5月1日-15日登录“全省系统”中的各个平台进行网上信息采集。

  (二)现场资料审核:5月25日-27日,城区小学一年级新生的家长到所在片区小学进行入学资料审核;6月15日-16日,公布适龄儿童小学入学资料现场审核结果。

  (三)学位确认:6月22日-25日:适龄儿童法定监护人(家长)在网上进行学位确认。7月15日前,县教育体育局通过“四川省招生升学综合管理信息系统”等告知各类随迁子女等适龄儿童就读学校的安置情况。

  (四)信息补录:7月25日-28日,未完成网上信息采集的城区小学一年级新生,由家长在招生范围内的学校进行入学信息现场采集。

  (五)报名入学:8月31日前,一年级新生根据学校通知办理入学报到手续,9月1日正式行课。所有新生入学报名时均须提交结核病筛查报告、预防接种证复印件、儿童身份证复印件。

  五、其他事项

  (一)未在规定时间内到相应学校进行资料现场审核的,视为主动放弃。

  (二)严禁伪造户籍、不动产权证等证明资料,一经查实,取消学生报名入学资格,并移送公安机关处理。

  (三)招生解释权由叙永县教育和体育局基础教育股、叙永镇中心校负责。咨询电话:0830—6227624、0830—6223573。

  附件:

  1.叙永县2022年秋期城区公办小学一年级招生区域划分

       2.2022年叙永县小学一年级招生入学工作日程

招生公告|2022年叙永县城区公办幼儿园 、城区公办小学一年级、城区初中一年级招生入学公告(图6)

招生公告|2022年叙永县城区公办幼儿园 、城区公办小学一年级、城区初中一年级招生入学公告(图7)

招生公告|2022年叙永县城区公办幼儿园 、城区公办小学一年级、城区初中一年级招生入学公告(图8)

招生公告|2022年叙永县城区公办幼儿园 、城区公办小学一年级、城区初中一年级招生入学公告(图9)

城区初中一年级

2022年叙永县城区初中一年级新生招生入学公告

  一、招生计划

  叙永二中:12个班,660人;永宁中学:12个班,660人;城郊中学:12个班,660人。合计:36个班,1980人。

  二、招生对象

  (一)县城公办小学(含叙永镇中心校、实验小学、叙师附小、东大街小学、西外小学、银顶小学、叙永镇五角村小学)毕业生

  (二)其他符合政策类型小学毕业生

  1.工作类:在城区小学招生范围内单位正式职工(即编制内人员)子女。

  2.购房户、进城务工或经商人员随迁子女:

  (1)叙永城区购房户子女:监护人或儿童2022年5月31日前购房、产权人拥有该房51%以上产权且已实际入住。购房特指购买商品房(不含小产权房)。

  (2)进城务工人员子女:第一顺位监护人于2021年8月31日前进城务工且连续缴纳社保金12个月以上。

  (3)外来经商人员适龄儿童:第一顺位监护人于2021年8月31日前营业且连续交纳税费12个月以上(或免税)。

  3.优抚对象适龄儿童。

  说明:符合多项登记条件的适龄儿童,只能选择其中一项条件到相应的小学登记,不得同时在不同小学登记,否则取消资格。

  三、招生办法

  从2022年起,所有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均须通过“四川省招生升学综合管理信息系统”(简称“全省系统”,下同)实施统一管理,本地户籍适龄儿童信息采集、报名均通过“全省系统”进行,并严格依据招生结果导出注册学籍。

  (一)网报信息

  各类适龄儿童的法定监护人(家长)按照叙永县教育和体育局《2022年叙永县初中一年级招生入学工作日程》,通过登录“全省系统”后进入“户籍地”“随迁子女信息核验”等平台提交相应资料,进行网上申请。

  (二)网报信息所需资料

  1.叙永县城区小学毕业生:户口簿原件(户口簿首页和报名幼儿本人页)。拍照上传。

  2.在城区小学招生范围内单位正式职工(即编制内)子女:(1)户口簿原件(户口簿首页和报名幼儿本人页);(2)人社部门出具的个人身份信息原件。拍照上传。

  3.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1)户口簿原件(户口簿首页和适龄儿童页);(2)第一顺位监护人(父、母)与务工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原件;(3)务工单位为其按月缴纳社保的证明材料原件。拍照上传。

  4.外来经商人员随迁子女:(1)户口簿原件(户口簿首页和适龄儿童页);(2)第一顺位监护人(父、母)工商营业执照原件; (3)经商人员连续交纳税费12个月以上或免税证明原件。拍照上传。

  5.叙永县城区小学招生学区内购房户子女:(1)户口簿原件(户口簿首页和适龄儿童页);(2)第一顺位监护人(父、母)或儿童房屋不动产权证原件,按揭的提供银行盖鲜章的房屋产权证复印件和购房发票原件;(3)监护人或儿童依据房屋产权证信息所缴纳天然气费发票原件。拍照上传。

  6.优抚对象适龄儿童:(1)户口簿原件(户口簿首页和适龄儿童页);(2)居住证等证明材料原件;(3)烈士证、军人证等相关证明材料原件。拍照上传。

  (三)现场审核资料清单

  各类适龄儿童网报信息所需资料的原件和复印件。

  四、录取办法

  (一)县城公办小学(含叙永镇中心校、实验小学、叙师附小、东大街小学、西外小学、银顶小学、叙永镇五角村小学)毕业生,由“四川省基础教育招生升学综合管理信息系统”随机分配到城区三所初中学校(叙永二中、永宁中学、城郊中学)。

  (二)其他类型(购房户、进城务工及经商等符合政策人员随迁子女)小学毕业生:县城公办小学毕业生统一分配后的剩余学位由“四川省基础教育招生升学综合管理信息系统”随机分配到城区三所初中学校(叙永二中、永宁中学、城郊中学)。未被录取的剩余小学毕业生由县教育体育局根据家长意愿统筹安置到叙永镇中学。

  (三)返乡、回叙人员子女申请就读城区初中一年级的,其家长可按照《2022年叙永县初中一年级招生入学工作日程》,在指定的时间内通过“四川省基础教育招生升学综合管理信息系统”进入“四川省小升初招生升学信息管理系统”进行网上信息采集,参与城区初中学校录取。未完成网上信息采集的返乡、回叙人员子女未申请就读城区初中一年级的,其家长携带相关资料按规定的时间到县教育体育局基教股现场申请、审核,并统筹安排到学位许可的初中学校。

  五、时间安排

  详见《2022年叙永县初中一年级招生入学工作日程》。

  六、政策解释

  2022年叙永县城区初中一年级新生招生工作由叙永县教育和体育局基础教育股负责解释。  联系电话:0830-6227624。

  附件:2022年叙永县初中一年级招生入学工作日程

招生公告|2022年叙永县城区公办幼儿园 、城区公办小学一年级、城区初中一年级招生入学公告(图10)

(来源:泸州教育体育)

编辑:李永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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