川南在线 发布时间:2017-01-18
今年春节期间,泸州中心城区将禁止燃放烟花爆竹了!与此同时,泸州中心主城区也不再增设临时板房销售烟花爆竹。
在日前由泸州市公安局召集安监、工商、质监、城管等部门和烟花爆竹经营公司召开的会议上明确规定:今年春节期间,泸州中心主城区不再增设临时板房销售烟花爆竹;公安机关将加大排查力度、巡逻力度和打击力度,对非法生产、非法销售、非法运输、非法储存、非法燃放烟花爆竹的行为依法严厉查处。
据悉,泸州市政府关于加强烟花爆竹安全管理的通告中明确规定,泸州市中心城区全年禁止燃放烟花爆竹。中心城区是指二环线东段(安宁立交至泰安长江大桥)、二环线高新区段(泰安长江大桥至城南立交)、二环线纳溪段(城南立交至机场立交)、二环线西段(机场立交至蜀泸立交)和二环北段(蜀泸立交至安宁立交)以内的各街道行政区域。中心城区以外禁止、限制燃放烟花爆竹的区域,由江阳区、龙马潭区、纳溪区人民政府划定。(完)
编辑:成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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