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江新闻网 发布时间:2017-02-03

总包企业负责人到场监督,确保工人拿到足额工资
对于农民工而言,新年过得好不好,很大程度上取决于年前能不能拿到工资。
记者春节前从内江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获悉,为保障农民工劳动报酬权益,内江市着力完善农民工工资保障机制,创新监管方法,加强源头管控,建立了监管和惩戒并重的长效机制,采取实名制管理、总承包企业直接代发工资等举措,全力保障农民工工资足额发放到位——
结清工资
农民工过了个舒心年
这个新年,家住内江市东兴区顺河镇的木工邱廷伟过得很舒心。1月23日,他所在的建筑工地为农民工集中发放工资1000余万元。当天,邱廷伟一次性拿到了数万元的工资。揣着鼓鼓的钱包,邱廷伟当天下午就赶回了家,和家人团聚。
据了解,邱廷伟所在的工地位于东兴区兰桂大道北段,是内江城区一家房地产开发企业在建楼盘项目。该项目于2016年6月启动,总工期两年,高峰时期用工人数达400—500人。发工资当日,该项目施工单位(项目施工总包企业)四川中普建设有限公司部分项目负责人专程到工地监督各劳务班组为工人发放工资,确保每一名农民工都能在年前拿到自己的血汗钱。
“发工资时,我们会根据事先造好的花名册仔细核对工人身份信息和电话号码,工人领工资时还要按手印,以防冒领。”该项目现场执行经理康万强表示,为了保障工人们能拿到足额工资,工地对工人实行实名制管理,工人入场时都会复印身份证并登记造册。发工资时,作为施工总包企业,他们还会派人到场监督各劳务班组工资发放情况,并逐个拍照存档。
按照这样的程序,该项目在两天内为数百名工人结清了工资,让他们过上一个没有欠薪困扰的新年。

工程开工前,建设单位和建筑企业必须缴纳民工工资保证金
实名造册
总承包企业直接发放工资
记者了解到,为了让农民工拿到工资,回家过个幸福年,内江市政府办公室于去年11月印发了《关于全面治理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的实施意见》(下称《意见》),从去年底开始,对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进行全面治理,采取实名制管理、总承包企业直接代发工资等举措,让农民工吃上定“薪”丸。
此次治理以建筑、交通、水利等工程建设领域和劳动密集型加工制造、餐饮服务等易发生拖欠工资问题的行业为重点,健全源头预防、动态监管、失信惩戒相结合的制度保障体系,完善企业主体自律、政府依法监管、社会协同监督、司法联动惩处的工作体系。
《意见》明确,全面推行建筑领域实名制管理制度,要求总承包企业、分包企业、建筑劳务企业都要设立劳资管理机构,配置劳资专管员对施工现场农民工进行管理。全面实行以用工备案表、考勤表、工资表为主要内容的农民工实名制管理制度,分级完成现场作业农民工的身份信息录入、劳动合同签订、工伤保险参保登记、银行工资卡办理、考勤计量、工资支付记录等工作。
自2016年12月1日起,内江市新开工项目一律按此规定执行,已开工建设项目未实行实名制管理制度的于2017年1月1日前完成整改。对不按照要求实行实名制管理制度的企业,由辖区内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按法定程序依法处理,同时抄报项目主管部门按相应规定处理,并将该企业作为欠薪隐患企业实施重点监控。
同时,全面规范工资支付行为。自2016年12月1日起,在内江市行政区域内新开工的项目全面实行由施工总承包企业对所承包工程项目直接发放工资的制度。
据了解,建设施工项目违法发包分包、层层转包、拖欠或追加工程款、计量计价或结算争议等,是造成农民工工资被拖欠的根本原因。此次治理,将继续推行部门、企业、地方责任制。在企业责任制方面,强调要在工程建设领域实行总承包企业受委托直接代发劳动分包企业农民工工资办法,避免农民工工资层层分包并沦为建筑市场各方主体博弈的工具。
防范欠薪
建设单位、建筑企业开工前缴纳保证金
据邱廷伟所在的工地项目现场执行经理康万强介绍,为了杜绝工地出现欠薪事件,该项目在开工前,施工单位已按要求分别向项目方(开发商)和住建部门缴纳了共计约200万元的民工工资保证金。待项目全部竣工经过验收并结清工人工资后,这笔钱才会退回给施工单位。
据了解,按照此前的相关规定,在内江市行政管理范围的建设工程在开工前,建设单位和建筑企业必须分别按照工程合同价款的5%缴纳民工工资保证金。民工工资保证金的缴纳以工程项目为单位,保证金可采用现金、现金加保函、保函等三种有效支付形式。民工工资保证金严格实行专款专用,专项用于解决建筑业企业拖欠的人工工资。
此次印发的《意见》中指出,将进一步完善工资保证金制度。在建筑市政、交通、水利等工程建设领域全面实行工资保证金制度,逐步将实施范围扩大到其他易发生工资拖欠的行业。建立工资保证金差异化缴存办法,对近三年及三年以上未发生工资拖欠的企业实行减免措施,发生工资拖欠的企业适当提高缴存比例。严格规范工资保证金动用和退还办法。探索推行业主担保、银行保函等第三方担保制度,积极引入商业保险机制,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
监惩并重
到2020年努力实现 基本无拖欠
除了上述监管举措,《意见》还提出了对拖欠工资企业的惩戒措施,到2020年,形成制度完备、责任落实、监管有力的治理格局,使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得到根本遏制,努力实现基本无拖欠。
根据《意见》,内江市将建立拖欠工资企业“黑名单”制度,定期向社会公开有关信息,这是内江市推进企业工资支付诚信体系建设的重要一环。各县(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要建立企业拖欠工资等违法信息的归集、交换和更新机制,每季度将查处的企业拖欠工资情况报内江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由内江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纳入人民银行企业征信系统和小微企业信用信息数据库、工商部门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住房城乡建设等行业主管部门诚信信息平台或政府公共信用信息服务平台。推进相关信用信息系统互联互通,实现对企业信用信息互认共享。
同时,建立健全企业失信联合惩戒机制。对拖欠工资的失信企业,由有关部门在政府资金支持、政府采购、招投标、生产许可、履约担保、资质审核、融资贷款、市场准入、评优评先等方面依法依规予以限制,使失信企业在全市范围内“一处违法、处处受限”,提高企业失信违法成本,推动形成联合惩戒的信用监督新机制。
监管和惩戒并重长效机制的建立,为农民工撑起了“保护伞”。据统计,去年以来,内江市人社、公安等部门实地开展工资支付情况检查,为农民工追发工资待遇9091.5万元。(记者 张小丽 文/图)
编辑:成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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