川南在线 发布时间:2012-02-21
近日,泸州市《四川省城乡环境综合治理条例》巡回宣讲会在合江县举行。
宣讲会上,泸州市法建办副主任、市普法讲师团秘书长陈祖琳就《四川省城乡环境综合治理条例》的立法背景、条例特点、条例内容进行了深入浅出地讲解。《条例》共八章74条,是国内首部综合治理城乡环境的地方性法规,于2011年10月1日起施行。这是四川省践行科学发展观,统筹城乡发展,持续强力推进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工程的重大举措,对于促进全省城乡一体化,打造整洁、优美、文明的城乡环境,保障公民身体健康起着十分重要的作用。
合江县委副书记李宏出席会议并讲话,要求全县上下要通过组织对《条例》的宣传,使《条例》内容家喻户晓、人人皆知,营造出学习、宣传、践行《条例》的良好氛围,提高市民群众的法制意识、责任意识、公德意识、自律意识、参与意识,形成全社会参与支持城乡环境综合治理的局面,推动合江县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再上新台阶。(完)合江县治理办 鄢振鲲
编辑:马庆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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