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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良臣:改变遗弃的结果和行为同样重要

川南在线2010—2019川南在线  发布时间:2012-03-01

    “我们改变不了遗弃这一行为,但可以改变遗弃的结果。”2011年6月1日,石家庄市社会福利院在院门外建立一座“婴儿安全岛”,作为弃婴接收设施和临时庇护场所,该消息一经报道便激起千层浪,引起网友的广泛关注和讨论。

    有人认为,弃婴是违法行为,设置专门接受弃婴的设施是“鼓励不负责任的人做不负责任的事”,是对弃婴行为的变相纵容,这样很有可能坚定了某些家长抛弃孩子的决心,从而导致弃婴数量的增加。也有人认为,即便是在发达国家弃婴行为都无法避免,既然无法改变行为,那就只能改变结果。国家和社会本来就有积极救助弃婴的义务,明知有弃婴的存在却不试图加强措施以为这群无辜的孩子争取最大的存活机会,无异于一种变相谋杀。

    这的确是一个两难的抉择,是情与法之间的艰难纠结。弃婴多为残疾婴儿,其现象的产生,一方面是弃婴父母法律观念和责任意识的淡薄,另一方面则是被迫于对医治和抚养残疾婴儿的无能为力。从现实情况来看,多数是因为后者。对父母来说,眼睁睁看着孩子离去何尝不是一种莫大的残忍和痛苦,而弃婴或许是寄希望于社会或者好心人的最无奈而残酷的选择。

    “管不了家长”,这是社会福利院无奈的感慨,因为既不是职责所在,也无能为力。“愿救孩子”则是社会福利院所能做,而且是应当做的。石家庄是社会福利院“弃婴安全岛”的建立,体现更多的是一种社会关爱,是对每一个降临世上生命的珍视和尊重,是人性道义与光辉彰显。

    加强残疾婴儿的保护,减少弃婴行为的发生需要政府相关部门、司法机关和全社会的共同参与,不但要注重遗弃的结果,更要致力于杜绝遗弃的行为。一是司法部门要加大相关法律法规宣传,增强公民弃婴违法的法律意识;二是社保、民政部门要进一步建立健全社会保障服务体系,尤其是针对弃婴等特殊群体的社会救助体系,不断加大社会救助资金投入力度,减轻残疾婴儿家庭的负担;三是社会需要为残疾婴儿创造一个相对宽松的成长环境,形成浓厚的道德责任氛围,并依托社会慈善机构为残疾婴儿成长提供一定的保障。

    对待弃婴,既要救孩子,又要管家长。只有从行为和结果两头抓起,残疾婴儿才能得到最大保护,弃婴行为才能有效减少。(完)作者:立石镇 张良臣

编辑:马庆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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