川南地区综合性网络门户

泸县司法局为每位社区矫正人员建立心理档案

川南在线2010—2019川南在线  发布时间:2013-08-21

  泸县司法局自开展社区矫正工作以来,一直坚持对社区矫正人员依法矫正、科学矫正、个别矫正。为创新管理形式,全面贯彻落实《社区矫正实施办法》第十七条之规定。近日,泸县司法局为每位社区矫正人员进行了一次全面心理健康摸排,建立心理档案。

  据悉,泸县司法局为使社区矫正工作走上科学化、专业化道路,专门招录了一名具有国家级心理咨询师资格证的心理学专业人才。该位心理咨询师介绍,心理档案的建立分为四步:第一,通过法律文书了解社区矫正人员犯罪事实;第二,在社区矫正人员报到时,通过谈话了解其性格、行为特点、家庭情况等等;第三,深入交谈进一步分析社区矫正人员心理状态,用心理测试作为辅助工具了解性格特点、行为模式;第四,综合谈话和心理测试,判断是否存在严重心理问题,提出相应的心理教育或心理矫正方案。(泸县司法局 罗然 周伽)

编辑:马庆娟


关注川南在线网微信公众号
长按或扫描二维码 ,获取更多最新资讯 其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