川南在线 发布时间:2013-09-06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国土资源部《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的规定》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并报经泸州市人民政府批准,泸州市国土资源局决定公开出让两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地块基本情况: 单位 :㎡、年、%、万元/亩、万元
|
地 块 编 号 |
土地 座落 |
规划用 地面积 |
规划用 地性质 |
出让 面积 |
土地 用途 |
供 地 方 式 |
使 用 年 限 |
规划条件 |
投资强度 |
起 始 价 |
竟买保 证金 | ||
|
容积 率 |
绿地 率 |
建筑密度 | |||||||||||
|
510502-2013-C-056 |
泸州轻工业园区 |
66660 (100亩) |
二类工业用地 |
66660 (100亩) |
工业用地 |
挂 牌 |
50 |
>1.0 <2.2 |
>10 <20 |
<35 |
150 |
23 |
680 |
|
510503-2013-C-0003 |
纳溪区河东疏港路 |
4012.71 (合6.019亩) |
B4公用设施营业网点用地 |
4012.71 (合6.019亩) |
公共设施用地(通讯用地) |
挂 牌 |
50 |
<2.0 |
>30 |
<35 |
|
71 |
128 |
二、竞买人资格:
1. 510502-2013-C-056竞买人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企业,除法律另有规定和在市本级有土地欠款的外, 可申请参与竞买,且是在我市项目所在地注册并进行工商登记或者预登记备案的实体企业,且竞买人需取得经区人民政府批准的工业项目准入审查表。
2. 510503-2013-C-0003号地块竞买人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的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企业及其依法登记设立的分支机构,公司注册资金需达到60亿元人民币以上,且须持有国家工信部颁发的基础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本宗地块挂牌不接受联合竞买,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和在市本级有土地欠款的外,均可申请参加竞买。
三、竞买申请办法:自《公告》公布之日起有意参与竞买者可到泸州市土地收购储备和开发中心(泸州市龙马潭区南光路3号)咨询、索取出让挂牌文件。竞买申请人须于2013年10月08日18时前凭竞买保证金交款凭据(竞买人须到泸州市土地收购储备和开发中心开具竞买保证金缴款通知书,收款单位:泸州市财政局,开户行:泸州市商行营业部,帐号:2250000000072833,并经核准到帐后开具正式发票)及挂牌文件规定的相关资料到泸州市土地收购储备和开发中心办理报名手续,取得竞买资格。 本次挂牌不接受信函、传真、电子邮件和口头竞买申请。
四、挂牌时间、地点:2013年09月25日9时至2013年10月10日下午3:30为挂牌出让起止时间,挂牌地点设在泸州市人民政府政务服务中心五楼(泸州市江阳区酒城大道一段2号)交易大厅。(挂牌时间截止时,有竞买人表示愿意继续竞价,转入现场竞价,通过现场竞价确定竞得人)
五、本《公告》未尽事宜详见出让文件,相关信息也可通过国际互联网“中国土地市场网”(http://www.landchina.com/)、“四川土地矿权交易信息网”(http://www.sclr.v.cn)、 “泸州市人民政府公众信息网”(http://www.luzhou .v.cn)、 “泸州市国土资源局” (http://www.lzsgtj.cn) 及“川南土地市场”(http://www.cn-landmarket.com)进行查询。
联系人:方女士 蒋先生
联系电话:(0830)2584504 18015752166 2589627
特此公告!
泸州市国土资源局
2013年09月06日
编辑:马庆娟
关注川南在线网微信公众号
长按或扫描二维码 ,获取更多最新资讯
其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