川南在线 发布时间:2013-09-06
9月3日晚,隆纳高速交警大队一中队民警根据大队勤务安排,在隆纳高速纳溪收费站开展酒后驾驶违法行为专项检查。21时59分许,执勤民警在站口检查车辆时突然发现距收费站出口100米的匝道内停了一辆大货车。民警随即赶过去询问了解情况。
民警在了解情况时发现驾驶员神色慌张,前言不搭后语,而且不时有酒气扑面而来。民警初步判断川E27XXX货车驾驶员曾某涉嫌酒后驾驶机动车。之后,民警通过查看进站监控录像,并现场对驾驶员曾某进行了酒精含量测试,确认系酒驾。驾驶员曾某在铁证面前供认不讳,并道原委:“晚饭聚会时和几个远方过来的朋友喝了一瓶啤酒,心想都晚上十点了肯定没有交警检查,没想到一下纳溪收费站匝道就看到站口有民警在执勤,当时第一想法就是把车停下来叫朋友来开车,这样就万事大吉,没想到聪明反被聪明误。”
最后曾某因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罚款1900元、记12分,暂扣驾驶证6个月。曾某悔恨不已,当场写下保证书,保证以后绝不再犯。(隆纳高交大队 胡狄)
编辑:马庆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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