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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宝乡:“四级调解”工作法 构建和谐新参宝

川南在线2010—2019川南在线  发布时间:2012-03-13

    今年以来,泸州市合江县参宝乡全力打造平安参宝,努力提升群众安全感、幸福感,全面推行“四级调解”工作法,构筑“大调解”工作体系,推进社会矛盾化解、深化社会治安整治,竭力改善民生,构筑和谐稳定新参宝。

    “一级调解”:村(社区)调解委员会。村调委会成员是本村群众反映的矛盾纠纷的第一处理人,做到“不等不靠”,不让群众等,成员之间不相互推卸,及时解决群众反映的问题,积极排查和调处本村的信访案件和矛盾纠纷,努力将各种矛盾化解在村组。

    “二级调解”:乡信访接待办公室。在乡党委、政府以及人大领导下,运用教育、政策、行政、法律等综合手段,解决重大的信访问题和民间纠纷,使信访工作“上下延伸,左右联动”。针对各村调委会未能解决的问题,乡信访办公室有专人接待,专人负责查办,能解决的问题当场给予解决。

    “三级调解”:司法大调解。司法大调解由乡综治办、司法所、民政办、妇联负责人组成,对信访办未能解决的矛盾纠纷进行大调解,调解成功的当场签订调解协议书,经多次调解无效的再移交“四级调解”,即疑难问题处理小组。由纪委书记任组长、司法所、信访办、综治办负责人为成员,把纠纷双方当事人,村干部及需要出示证据的有关人员集中在一起讨论梳理,采取一问一答形式,把问题彻底解决,直到双方满意为止。

    截止目前,参宝乡“四级调解”并结合“三问三解”活动,共调处矛盾纠纷10件,其中疑难问题2件,帮助困难群众20余人,维护了社会和谐稳定,极大的促进了经济又好又快发展。(完)参宝乡  任中华

编辑:黄孝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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